大家好,
我是高雄市鼓山區的一位房東
房子的地點在瑞豐夜市附近的大樓
遇到惡房客實在是很無奈的一件事
事情是發生在106年年底,契約從107年1月1日開始
這位先生姓楊,兩個女兒,老婆大陸人離婚後還常回來幫帶小孩,
大部分都是楊先生的媽媽在帶小孩
工作說是酒店相關服務
12月簽契約時一開始我看他跟我一樣74年次
又說因前一個房租的押金尚未取回
一時心軟就讓他押金晚點給
沒想到這就是一切錯誤的開端......
錯誤點:沒收押金、沒收第一月租金
結果從第一個月開始
就不繳租金,也不繳押金
說要遷戶籍讓女兒能就學,我也傻傻同意了
3月匯了一萬元,我通知他說租金沒匯夠
他說隔天會補匯也完全沒有
電話打好幾次催繳愛接不接,也不主動聯絡
忍無可忍之下4月提告,7月初開庭,7月底收到判決
想去強制執行薪水,去國稅局居然查無所得資料也無財產
打電話給他問何時能搬,居然還說等法院通知強制執行
拖欠的租金完全不提
現在要去申請強制執行遷離還要千分之八執行費
一整個讓我這房東感到絕望
執行扣不到薪水法院也只能開憑證給我
這位姓楊的先生很明顯
就是在白住,能拖就拖
沒薪水沒財產,不怕你扣
小市民只敢按照法律程序走,不怕你強搬找麻煩
我完全不能理解
沒錢繳房租就不要租
欠錢變大爺了
希望大家不要受害
如果遇到可疑對象
歡迎私信我確認
千萬不要跟我一樣變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