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選秀制度改變 831前要簽下羅嘉仁與陳俊秀

作者: joanzkow (星浪)   2014-06-18 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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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anzkow (星浪) 看板: Monkeys
標題: [新聞] 選秀制度改變 831前要簽下羅嘉仁與陳俊
時間: Wed Jun 18 21:04:52 2014
中職/選秀制度改變 831前要簽下羅嘉仁與陳俊秀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羅嘉仁與陳俊秀參加中華職棒選秀,但因今年選秀制度的改變,選中他們的球隊,只有2
個月左右的談判期,最晚必須在8月31日簽約,馬上到中職註冊,否則就只能明年再來參
加選秀。
中職以往新人選秀都在年底舉辦,新人選秀規定,球團在選秀會議後3個月,若未能與選
中的球員簽約,該球團就喪失該球員的權力。
但今年新人選秀改在季中進行,規則也有所改變,原本3個月的簽約期限,改成只到8月31
日為止,若未能在8月31日簽約,該球團就喪失該球員的權力。
依今年6月23日選秀,截止日8月31日,接觸談約的時間只有2個月多7天,球團必須把握2
個月的談約時間。
中職表示,簽約期限的改變是4支球團去年開會決議,主要考量中職球員的最後註冊登錄
日是8月31日,未在8月31日註冊之球員,不得參加8月31日之後的比賽,要求季中選秀球
員在8月31日簽約,是希望簽約的球員可以馬上在今年球季派上用場。
但也有球團認為,選秀球員不一定要在今年就出賽,還是可以維持3個月議約期的規定,
中職表示,若球團覺得有修改必要,可以在明年修改規定。
不過並非所有選秀球員都要在8月31日前簽約,中職表示,若是還在服兵役的球員,議約
期限則是在他退伍後的3個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18/369308.htm#ixzz34zi5x86h
作者: Cockroach11 (卡克羅奇)   2014-06-18 21:10:00
先抽到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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