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義大棄簽1人 破500萬保申皓瑋

作者: lucyfia (一起加油)   2016-08-23 18:15:57
原本我以為原po想問的是提告的問題
(雖然關於毀謗訴訟,我也算有點經驗)
既然ilovelin20在推文中提到
他主要想討論的是板規的部份
那我覺得可以來討論一下
畢竟板規如何定義和執行,也是板友們的權利義務
更甚者,可以讓板主方便做事
先講"人身攻擊"如何定義
講什麼話,用什麼字眼,才能算是"人身攻擊?
板規條文引用的那些字眼,因為算是非常明確的惡意(說人家是廢物,垃圾之類)
所以舉例出來,連用都不能用
那如果條文沒舉例到的算不算?
如果要條文有寫的才算,條文沒寫到的不算
會有兩種結果
一是光那條條文可能要寫上好幾頁,
因為要把所有可能構成"人身攻擊"的字眼都列出來(不知道要寫多少)
二是因為沒寫就不算,屆時大家只要避開那幾個字眼,隨便罵都沒事(被桶就吵)
那"人身攻擊"要怎麼定義?
很簡單
自由心證而已
可能是板主的自由心證
可能是當事人的自由心證
有些人發言被桶,覺得板主太超過,是板主的"自由心證"
有些人對於他人的回應,覺得不舒服,那也是當事人自己的"自由心證"
他人覺得"桶得好""這又沒什麼是你自己太玻璃心"也是他們的自由心證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把尺
你要怎麼去衡量這個"自由心證"的範圍?
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
你不舒服可以去跟板主申訴,也可以去警察局提告
這是這是站方給予使用者,及法律賦予你的權利
但是板主桶不桶,以及警方要不要起訴被告,那又是另一回事
沒有桶,沒有起訴被告
不見得是你太玻璃心,也不一定是人家故意護航包庇
很多時候只有一個原因
"理由不足"
你是很不舒服沒錯,但是對方也沒有過份到哪裡去
我怎麼辦他?
就像今天有個女生被鹹豬手亂摸
讓女生很不舒服,告他性騷擾,是告得成的
因為理由足夠
但如果今天女生是被站在一段距離旁的肥宅盯著看
女生真的也感到很不舒服,可以告肥宅性騷擾嗎?
這要是告得成,
全天下男生都不能看正妹了吧
那女生很不舒服又告不成怎麼辦?
就閃遠一點不要讓肥宅盯著看呀
今天你說ej6回應的口氣太嗆,讓你很不舒服
那EJ6說因為你莫名其妙噓他,所以他也不舒服,是否成立?
(有沒有莫名其妙,是他自己的自由心證來定義)
(而且ptt很多人,只是看到紅色噓就會暴氣也是確實的)
真要說的話
每次牛板比賽轉播文,看到一堆人推文唱衰
我也看得非常不舒服啊
那我要去申訴還是提告這些板友?
還是回嘴個兩句,然後再來被嗆說"打不好不能罵喔"這樣?
你不舒服,他不舒服,都是事實
不過因為這樣,就一定要拖板主出來"主持公道"
我個人覺得
你還是多找點更鐵的理由(比如他還說過什麼更過份的話)來申訴
光是這句推文的回應,我是覺得太薄弱....
拿球迷對倪的批評來說就好了 (倪真衰,一直被我推出來舉例XD)
哪些ID嘴過他什麼話,我可是都記得清清楚楚的
可是我也沒有一句一句去回嘴啊 (雖然我非常想orz)
我要嘛就是打臉了,
而且是絕對要打到對方腫到連媽媽都認不出來
去總板搜我ID發過的那些跳針文就知道
發那些文可是不容易的捏(要找很多資料,打得才夠力)
總之
你想知道怎樣才叫"人身攻擊"
只要你覺得是,那對你來說就是
可是要不要辦他,
就不能只是你說了算的
或許他口氣太嗆,不只你,也得罪其它不少人
但ptt就是個以言論自由為前提的論壇
誰都可以在法規容許的範圍內自由發言
不能因為某個人只是惹眾怨,就限制他的發言權
否則這就叫霸凌了
※ 引述《ilovelin20 (我是戰犯)》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義大棄簽1人 破500萬保申皓瑋
: 時間: Mon Aug 22 21:50:02 2016
: 大家好 我不是來備份的XD
: 這篇文章我昨晚就想發了
: 只是礙於簽約的事情尚未明朗
: 怕發文又模糊了焦點
: 所以決定在塵埃落定時發文
: 我想跟大家討論關於牛板板規
: 應該也算是跟本板相關的文章
: 首先昨晚在此文關於我的推文
: 噓 ilovelin20: 回應看起來好扯= = 08/20 20:29
: 裝睡的人叫不醒。
: 頭腦有問題的人,聽到正常合理的說話也會覺得很扯。
: ※ 編輯: EJ6 (36.225.242.7), 08/20/2016 21:03:03
: 起初我單純覺得他的回應很嗆 讓我很不舒服
: 後來有版友建議我檢舉or提告人身攻擊
: 為了確定是否為人身攻擊
: 我特地去找了過往法律的相關判決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8/490068/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211/36260031/
: 我想他的言論應該是已經構成人身攻擊了
: 而我也確實感到不舒服
: 可是
: 板規三提到的人身攻擊字眼
: 不包含頭腦有問題這個詞彙
: 但板規應該是不牴觸法律才是
: 不知道大家覺得板規三是僅限上列的字眼才算是違規呢
: 還是只要違反法律 板規不得牴觸下 違規就成立?
: 不知道對PTT比較熟的大家有沒有什麼建議呢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6-08-23 18:32:00
不要太認真啦 XD 原PO正妹~~~~~~~~~~~~~~~~~~~~~
作者: MarinaWeng (chingwen)   2016-08-23 18:38:00
關鍵可能是比較輕的都桶 這個卻長期沒事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3 18:44:00
怕被桶被告 就不能好好說話嗎 大部分的人都作得到 他不行怪誰
作者: summer201 (夏天)   2016-08-23 18:45:00
最後一段讓我想到524 XD
作者: snsi (k33536)   2016-08-23 18:46:00
不會啊 很多人都沒辦法好好說話啊 又不是只有他
作者: crann (勇於面對..)   2016-08-23 18:47:00
桶EJ三個月 他根本不痛不癢吧 反正他根本老就不想在這個程度差的地方PO文 只是偶爾手癢發篇文 我本以為i大要提告如果不是要提告 就沒戲唱啦 本來等著看發展的XD
作者: charles226 (查爾斯)   2016-08-23 18:50:00
推言論自由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18:51:00
說到524我也會嗆他B嘴 但其實有帶點開玩笑的成分在XD
作者: freezee (就讓我 拼一次!)   2016-08-23 18:51:00
牛板以後都要吉來吉去了 板主水桶標準也飄忽不定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3 18:52:00
評論是言論自由阿 但是嗆那幾句就不是阿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18:54:00
言論自由沒錯啊 但他罵人家頭腦有問題就可以?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3 18:56:00
真要霸凌 524早就不能發言了 他都沒出過惡言 eq高多了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0:28:00
罵人家頭腦有問題叫做沒過分到哪去 看來你比法院還大
作者: a78012023 (頑固阿斗)   2016-08-23 20:29:00
版規第三條的例子 無腦 腦殘 跟EJ講的 腦袋有問題比起來你覺得該桶嗎 我是覺得這些都很類似 板主不桶就該出來解釋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0:33:00
今天要不是板主遲遲不出來處理他需要這樣? 你也不看看都幾天了 之前水桶效率是這樣的嗎 這在八卦板早就有鄉民出來罷免板主了
作者: sharok (瘋)   2016-08-23 20:34:00
你拿犀牛板來跟八卦版相提並論?對犀牛迷還真是一大侮辱!
作者: Tads   2016-08-23 20:35:00
你不滿意就去聯署罷免吧
作者: sharok (瘋)   2016-08-23 20:35:00
我覺得我們犀牛板還不至於亂成這樣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0:36:00
可以護航成這樣真的不簡單
作者: k752555 (心死了)   2016-08-23 20:36:00
護航沒有極限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0:38:00
我看是你們在看不起八卦板吧 自以為什麼啊
作者: sharok (瘋)   2016-08-23 20:38:00
樓上與樓樓上你覺得哪裡是護航? 我只是說出我的感受要說我護航請舉證還有 你可以說你的感受難道別人就不行? 你以為你是誰?八卦版我也逛 但版的屬性不同 他們亂是因為有太多議題但是犀牛板只討論本隊以及棒球相關不至於太亂從某些人的發言,不滿只是覺得版主處理速度不夠快但處理速度與處不處理本就是版主群的心證 不爽你可以去聯署罷免版主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0:47:00
我是有私下問當事人板主的回應啦 不過這要看他願不願意講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8-23 20:48:00
這版不是大版 需要熱心人士管理維持 請大家給版主更多空間不過本版水桶標準經常因人而異是事實 希望逐步改進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0:50:00
對…今天要求公平執法反而被嗆不爽去罷免了 好 你們贏
作者: sharok (瘋)   2016-08-23 20:52:00
開始分你們我們了 你也好棒棒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1:17:00
還有說處不處理是板主心證的大概沒想過他們關係的不對等一個是名人大大 一個是區區板友 哪天你處境跟i板友一樣就知道痛
作者: ilovelin20 (我是戰犯)   2016-08-23 21:23:00
信件公開我沒意見,但版主不一定也OK,所以暫緩唷,我也想給版主們一點時間處理,希望能夠有個大家滿意的結果,至少不要罵更輕的被桶,然後罵嚴重的就沒事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1:25:00
所以樓上你應該有去寄信檢舉了吧 如果有那版主確實有點拖我是覺得就算不符合本版的人身攻擊 應該也適用"引戰"吧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3 21:27:00
那以後ej6出現我都可以回他腦袋有問題嗎 先問好不然白被桶
作者: ilovelin20 (我是戰犯)   2016-08-23 21:30:00
8/20寄的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1:30:00
很想問如果有說你腦頭腦有問題 難道不會不爽嗎? 很明顯就是在護航啊 現在是怎樣? 先檢討被攻擊了人就對了?那還真的是...感覺這版有點是看心情在桶的 之前連說軟手
作者: SABA0 (A柱)   2016-08-23 21:33:00
火氣不要那麼大啦,開心點明天還有球賽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1:33:00
都不行 最近一堆戰隊海巡鬧版反串等等都沒事我沒說你引戰喔 只是最近真的很多來亂的都沒事 看看這個月水桶數量跟前幾個月比就知道了 管版愈消極...
作者: summer201 (夏天)   2016-08-23 21:43:00
因為都沒人檢舉吧 版主很少會主動抓 也只有肯米積極點另一個寄信給她 還常已讀不回 或是拖很久 根本沒在看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1:44:00
「對方也沒有過份到哪裡去」不算護航嗎?你覺得不算的話也不用討論了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1:44:00
你就是在幫EJ6說話啊不然呢 不關原PO的事需要護航這麼兇?有錯先檢討被害人 跟呱寶有87%像了檢舉了也沒用 那版道是神隱了嗎? 難到EJ6這不用桶?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3 21:47:00
反正如果沒事 以後誰意見不同就說腦袋有問題就好了XD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1:48:00
然後法院認證公然侮辱的東西你在扯言論自由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1:51:00
那以後就這樣罵原PO吧 問你說被罵會不會不爽也都無視這個問題 看來裝睡的人真的永遠叫不醒了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1:53:00
然後在那扯條文沒有寫的算不算 難道我國法律有列舉哪些算公然侮辱嗎?你板規弄得比法律還複雜
作者: oahaha (peace)   2016-08-23 21:54:00
要說人護航文章也看清楚,那句「對方也沒過分哪去」從那一整段看下來,就是舉例說明,並不是說EJ講話不過分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1:56:00
你舉例不就是要類比這次事件嗎?不然你舉例幹嘛?怪我囉?
作者: oahaha (peace)   2016-08-23 21:57:00
而且真的不喜歡版主的辦事效率。其實可以試著自己申請當版主。我也覺得有些id 有點桶太慢XD舉例就只是舉例啊!不然怎麼還會有舉例和舉反例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2:01:00
既然講話太過分 那不是應該要桶? 原PO還在護航是?
作者: oahaha (peace)   2016-08-23 22:02:00
所以你覺得原po護航誰?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2:02:00
其實真的可以考慮換版主 畢竟也當夠久了 標準也常不一致
作者: oahaha (peace)   2016-08-23 22:04:00
真的!S大快去選,我投你一票XD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2:05:00
就在護航EJ6啊 "對方也沒過分哪去"就算舉例也沒必要說吧我才不想選啦...根本沒那麼多時間 而且可能也資格不符其實也不一定要換了 直接增加一個版主也好其他隊版都是3版主 就只有本版才2個 偏偏一個還常常神隱
作者: oahaha (peace)   2016-08-23 22:08:00
唉呀!太可惜了說我護航原po也可以,但整段看下來,原po只是講一個概念其實沒有護航ej啦。還是原po其實有護航的意思,只是我沒看出來@@眼睛業障重啊@@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2:21:00
看真的可以這樣罵原PO了 反正一直都無視我問接不接受的問題 說穿了你就是在護航EJ6檢討i大 說不要太嗆那你呢?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2:24:00
我是覺得他搞不太清楚他這樣回對被害者非常不利而且忽略被害者相對於罵人者網路地位懸殊
作者: ilovelin20 (我是戰犯)   2016-08-23 22:36:00
#1NMVGEn_ 給你看這篇判決,我的期望就是裁決標準要有個標準清楚的界線,而不是一下抓很嚴,一下可能是名人又很寬,我自認這篇判決攻擊程度不如我檢舉的嚴重。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3 22:45:00
還在薄弱 算了真的醉了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2:58:00
回原PO 我要問的是如果人家罵你"頭X有問題"接不接受?夠清楚了吧? 薄弱? EJ6罵他的證據就擺在那邊 還需要解釋?"B嘴"跟"頭腦有問題"差很多吧 而且我說那是有點在開玩笑
作者: kreuz1221 (某琪)   2016-08-23 23:08:00
就我個人的理解,i板友應該是針對"同一個板主"水桶標準似乎有"因人而異"的問題請大家討論吧?不單純只是舒不舒服,接不接受的問題吧?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3:08:00
你接受不代表其他人就要接受啊 難道今天有人覺得罵他廢X無所謂 就可以因此用廢X去罵其他人嗎?1221正妹說得有道理 如果之前比這更嚴重的都不桶那就罷了
作者: jj1004 (jj)   2016-08-23 23:12:00
反正我就說了這標準沒桶 以後看到ej6我都會回他腦袋有問題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3:13:00
現在這版變成說是一下子北歐版 一下子又是新加坡版了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6-08-23 23:15:00
更猛的是吵了兩三天 版主跟死了一樣 完全不用說句話 管點事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3:21:00
想當初方克偉跑壘失誤我罵他X人現眼和真X悲就被以"人身攻擊"的理由被桶了 結果現在這個"頭X有問題"竟然沒事?
作者: bxxl (bool)   2016-08-23 23:34:00
簡單啊,因為罵球員的標準跟鄉民互罵的標準絕對不一樣
作者: oahaha (peace)   2016-08-23 23:39:00
唉…我想就這樣了,原po拍拍,看來只有我看得懂妳的中文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3 23:40:00
可是板歸就寫對看板使用者或球員了 那就該用同樣的標準吧
作者: kreuz1221 (某琪)   2016-08-24 00:02:00
罵球員的標準也不一樣吧?之前好幾次水桶都有爭議討論了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07:00
照板主的作法標準的確是不一樣 問題是板規根本沒有在分
作者: kreuz1221 (某琪)   2016-08-24 00:08:00
對"同一事物"為"相同對待"我覺得是執法(版規)的基本準則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11:00
我不確定板主是否真的有分板友和球員在桶 如果有那可以考慮修改一下板規 畢竟板規不是完美有漏洞微調一下也好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4 00:13:00
前面就有了啦 summer201被罵什麼咖 弱弱的 罵的就被桶了
作者: kreuz1221 (某琪)   2016-08-24 00:14:00
sfw大我想你可能誤解我的意思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4 00:14:00
bxxl 根本沒仔細看ilovelin20前面那篇
作者: kreuz1221 (某琪)   2016-08-24 00:15:00
我是指就算都一樣是攻擊球員,板主的水桶標準也不太一樣XD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16:00
有啊 我就記得R大罵人弱弱就被以人身攻擊來桶了 反觀EJ6k大抱歉喔 其實我也這樣覺得耶XD 最近一堆落後組都沒事
作者: kreuz1221 (某琪)   2016-08-24 00:17:00
一樣都是攻擊板友,不同板友似乎也有不同水桶標準我覺得同一版規執法鬆緊程度要一致,才能避免爭議,就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18:00
下半季的標準明顯比上半季還鬆很多啊 之前說軟手都被桶了
作者: kreuz1221 (某琪)   2016-08-24 00:18:00
像好球帶,你可以都大,也可以都小,但是不要對我犀才小←對主審好球帶怨念很深的孩子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20:00
我已經被好球帶搞得幾乎快無感了...習慣就好 ((拍拍當然每次看比賽還是會發火啦XD 只是這也沒辦法...
作者: summer201 (夏天)   2016-08-24 00:29:00
版主能標準一致 今天就不會有爭議 大概又怕人喊版皇或是根本不想管吧 之前肯米請假 版上幾乎就變無人管理狀態了 還要在公告公開推文提醒才要處理 不然就是要一再寄信才不會被河蟹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31:00
所以我覺得可以考慮再選一個板主 三個一起管效率一定較高
作者: a78012023 (頑固阿斗)   2016-08-24 00:34:00
肯米也是挺秉初怪球團不加碼的他大概很認同EJ的言論不過因為是版主所以不直接表明現在就以拖待變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8-24 00:42:00
這版對於一些需要版主個人判斷的判決 確實存在因人而異的現象 我們當然希望判決標準能走向一致 給版友發言前參考但是也因為這版不像棒球版那種大版 隨便都會有一堆人出來選(意願) 或對版務有興趣 所以即便判決有些不盡完善基於版主長期熱情奉獻的功勞下 希望大家都能高抬貴手因為一兩次判決事件就喊換人啦 罷免啦之類 真的換了誰接?所以如果是討論一些案例(如i版友或本篇) 也是希望能求進步還是儘量避免改判or下台 這種零和的選項 也沒必要硬去踩線是非對錯 發言尺度妥不妥當大家個人心證就好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6-08-24 00:51:00
提出適當的證據後可以去CourtBasebal檢舉版主(非罷免) 就是算是和小組長溝通X在這邊吵來吵去不會有結論因為這邊的版友們每個人意見都對 就算錯的也不會認錯只會無限循環 最後還是鬼打牆 就別浪費時間了...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52:00
其實我也沒說一定要換板主 像ibb事件就處理非常好 可是有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6-08-24 00:53:00
小組長邏輯很清楚 所以證據蒐集齊全 一定會公正處理祝各位版友 晚安
作者: sfw2579 (紫耀總冠軍!!)   2016-08-24 00:53:00
些地方確實需要改進 我只說希望至少可以再增加一個板主
作者: jackypan1989 (傑奇)   2016-08-24 01:13:00
蠻中肯的 裡面一些噓文蠻鳥的 愛扣帽子說真的覺得不滿 就去申訴去吉啊 覺得肯米護航上報小組長不會?
作者: hometown0010 (hometown)   2016-08-24 01:27:00
他上面有回應喔,說希望給版主一點時間裁決
作者: DONNY (Donny)   2016-08-24 08:49:00
EJ程度到底哪裡好 只會一直說選手tools不夠 然後拿自己的數據去數落自己看不順眼的選手 這樣也叫有水準???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6-08-24 08:56:00
火哥最慘wwww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4 09:07:00
說真的覺得不滿 就去充實自己當GM選選手阿 覺得球團小氣自己捐薪水加碼不會?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6-08-24 09:09:00
EJ喔 要看情況 不過他對他不喜歡的人會拚命黑他連說林補假貨這種話他都敢說 顆顆然後他喜歡的選手就會狂捧 ex:吳宗峻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24 09:51:00
我完全認同原PO你的言論^_^ 我的想法跟你是一樣的
作者: uyrmb47   2016-08-24 10:00:00
他就自我中心阿 不能有不同意見 所有東西都說死
作者: oahaha (peace)   2016-08-24 10:43:00
那個人不是對自己喜歡的球員狂捧啊!何況維尼也不是沒有打出成績。好歹舉蔣蝦還比較貼切=.=
作者: quackquack (火腿蛋餅)   2016-08-24 10:48:00
原po正妹加油
作者: srockaya (金桔)   2016-08-24 13:34:00
原po 辛苦了
作者: haisur (只是..)   2016-08-24 15:56:00
EJ6開地圖砲罵他不認同的言論,實在沒風度但是更多人直接對他集體霸凌,尤其是特定ID,更可怕還會冠上EJ粉這種言論,實在是沒有必要。每次看到EJ出現,口氣不佳。更多的是口氣更差的ID謾罵何時才能還我乾淨的牛版?這討論串EJ嗆了幾聲,後面的批評可是沒有停過。霸凌我眼睛所以到底是誰在汙辱這公共的看板,造成大家困擾呢?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8-24 16:26:00
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而已 什麼事都扯霸凌你乾脆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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