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平均速率抓超速?】李克聰: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應更人性化
出版時間:2018/08/02 00:01
【你支持以區間平均速率抓超速嗎?】新北市萬里隧道7月1日起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
技執法,其他路段亦有計劃增設,執行至今滿月,違規及事故率下降,卻也開出2000多張
罰單。此執法方式對於駕駛行為將有何影響?您怎麼看?
李克聰/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副教授
新北市萬里隧道7月1日起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透過速度推算合理行駛時間,
鎖定超速車輛開罰,萬里隧道迄今已開出2000多張罰單。交通部道安會表示,區間平均速
度科技執法將擴大實施,目前新北市有意也在北宜公路增設,日前林寶堅尼超跑飆車釀成
兩人死亡的台北市自強隧道擬設置,而基隆市政府也表達有意評估,明年將增預算補助。
看來採行此科技執法不但可以增加政府收入而且可以改善交通安全,未來台灣各地之交通
環境均可能使用類似科技執法來取締各式交通違規,但是任何執法方式都有利有弊。交通
執法大致可分成傳統之攔停執法與運用科技之自動執法二種方式,這二種方式各有其優缺
點,必須完整評估並考量民眾之交通特性,研擬出平衡性之人性化執法方式,具體做法必
須運用以下說明之交通管理3E思維。
3E,運用順序很重要,首先是交通工程(Engineering) 、其次是交通教育(Education
) 、最後才是交通執法(Enforcement),而且3E之間必須良性互動並互相結合。因此正
確的方式是政府相關單位首先應規劃設計合理之人性化交通工程,然後施以人性化交通教
育,在大部份民眾都能遵守交通法規後,最後才以綜合傳統及科技化之平衡性執法取締導
正少部份違規用路人,3E之間必須時時回饋檢視修正,這樣才能真正有效的改善交通安全
。
由問題導向,萬里隧道迄今已開出2000多張罰單,民眾違規之比例偏高,應該反思為何這
麼多的用路人要違規?他們是否知道此處在實施科技執法?如知道為何還違規?
當在各交通環境採行同一執法強度之常態性執法時,如每處交通違規或交通肇事比例偏高
,首先要檢討交通工程是否規劃設計得不合理不安全。如能了解違規或肇事的原因,應先
改善其交通工程,以超速為例,應檢視該區域速限之合理性及速限之預告提醒性是否足夠
等。
萬里隧道全長為1112公尺,兩側是彎道,中間路段筆直,用路人通常會在兩側彎道放慢速
度但在中間筆直路段加速,其全段隧道速限50公里並不合理,因此超速頻繁,建議可評估
調整其速限為60公里,在兩側彎道之減速提醒警示可再加強。交通教育方面應加強宣導超
速之危險性及已採用科技執法方式,當用路人交通違規已成常態,在加強執法之前必須朝
向3E方法之良性互動方式調整改善。
再來分析純粹科技執法之可能缺點,目前道路上的測速照相雖有一定的使用路人減速效果
,但也會帶來使其分心開車之缺點。當用路人逐漸適應「區間平均速率」執法後,會有先
開快後開慢之駕駛行為,這對車流疏導之交通效率會有負面影響,如還分心刻意讀秒數避
免被取締,對交通安全會有衝擊。
因此建議科技執法取締的對象初期應針對影響交通安全最大的嚴重飆速車輛,而非一般車
輛,如鎖定超過合理速限30公里以上的違規車輛,一定會獲得大多數民眾的支持。同時趁
此機會,加強宣導「跟著車流走」(follow the traffic)之正確行車觀念。因為如每輛
車都跟著車流走,融合在車流的脈動中,盡量保持均勻車速,這樣的均勻車流不但能環保
節省能源,而且對交通效率及安全都有正面效益。
目前道安會已經著手擬訂「行政院頒訂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計畫」草案,首要目
標就是管理速限,未來將透過把社區和學區的速限降至30公里及縮減道路車道寬等方式,
藉由降低超速來降低車禍所造成的傷害。這是改善交通安全的好的開始,但建議應善加運
用上述交通管理3E之綜合工程、教育及執法的人性化做法,才能得到民眾的信任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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