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部修法! 全台巷弄10月大降速"速限30KM"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9-08-06 14:54:11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06/1506900.htm
交部修法!全台巷弄10月大降速「速限30KM」 超速將開罰1200元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6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草案,針對路寬
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進行降速。未來「未劃設車道線、行
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目標今年10
月1日上路。若違規,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報告指出,行人與車輛發生碰撞時,當速限為50公
里時,致死率約為85%;速限為40公里時,致死率約為35%;速限為30公里時,致死率
大幅下降至10%。
鑑於全國很多縣市都在推動鄰里交通之改善計畫及交通寧靜區,交通部指出,為推動
落實交通寧靜區,以及考量實務上各道路型態交通流量之行車速度,今日預告修正道
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劃針對路寬較窄且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的巷弄道路速限,由每小時40公里調降為每小時30公里(快車道、慢車道速限並無
調整),目標今年10月1日上路。
若違規超速,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
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可處新
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作者: astrayzip   2019-08-06 15:38:00
修法有用嗎,沒測速還不是一樣,不如多抓抓違停,一堆巷口原本很寬都被停到死角一堆
作者: ht0813tw (中華米腸)   2019-08-06 15:59:00
30是遇到行人通過可以馬上停下來的速度吧?
作者: forcetrain (處女空氣)   2019-08-06 16:22:00
一堆無法執行的法令,宣示用的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19-08-06 16:48:00
開罰0件。無法測速建議降為10公里
作者: evanzxcv (左蝦餃.易釩斯)   2019-08-06 16:57:00
降為10公里還不如禁止機動車輛,只能走行人和腳踏車算了
作者: tyytt (踢歪歪踢踢)   2019-08-06 18:24:00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一些只看標題的大概又要罵了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2019-08-06 18:37:00
幹白癡政府,我們也知道超速相對好抓,但是政府似乎只有在抓超速這項違規,違停、不按照車道、標線、號誌行駛的危險性更大,卻沒有要抓的意思,現在影像辨識技術要抓上面說的那些違規應該不是做不到的,但就是要鄉愿只靠著不合理的速限在抓超速,真的有夠無言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8-06 19:57:00
最好你平常的走路時速是10KM/H
作者: NiChu (氵尼~~魚禾火~~)   2019-08-06 20:33:00
轉角違停、違建抓一抓就可以改善很多事故了...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9-08-06 21:26:00
普通腳程來講大約都是抓3km/h 快步4km/h6km代表配速10分 算跑業餘馬拉松的基本速度了不過這種法令真的很白痴 山區40白癡速限也是
作者: z2608002 ( z2608002)   2019-08-06 22:14:00
抓違停和培養停車再開的習慣比較有用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9-08-06 22:22:00
台灣巷弄事故多是沒有停車再開的觀念和一堆轉角違停導致視線不佳 根本不是速度
作者: shyily (SkyLine)   2019-08-06 23:34:00
台灣就是各種無腦限制,大直線也給你限速。日本速限是有計算過的,反觀台灣。
作者: Andy07042054 (鯊哥小弟)   2019-08-06 23:39:00
台灣的限速都是自以為專業愛標新立異,實際上根本像智障一樣好笑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9-08-07 00:17:00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通常這種路沒甚麼照相機吧,但肇事要負超速責任
作者: Cascadia (N/A)   2019-08-07 03:38:00
很多住宅區窄巷速限20也不為過但田中央那種一樣沒分向但超過30是安全的交通部願意推動交通安寧區給推 但不是訂速限,畫標線人行道大家就會遵守。先進國家的traffic calming都會搭配實體減速設施例如減速丘等等。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9-08-07 11:19:00
田中央那種一樣沒分向但超過30是安全的<< 要看視距https://tinyurl.com/y25fjggg <像這種就開得提心吊膽
作者: evanzxcv (左蝦餃.易釩斯)   2019-08-07 12:21:00
抓違停真的比較重要,而且科技執法應該也沒太大問題對了,還要修法,規定未違規的車撞擊違停車,可以直接開走不算肇事逃逸,而且前者零肇責、後者車主要賠全額。這樣敢違停的人就會少非常多了,因為會被人蓄意撞然後還要規定違停肇事者保險不能理賠
作者: mecca (咩卡)   2019-08-07 15:47:00
有人受傷才是"肇事逃逸"不是?
作者: wilson0937 (黃冠冠)   2019-08-07 16:55:00
很多車在巷子裡油門照樣大腳,不懂哪來的自信欸
作者: samjhang168   2019-08-08 16:22:00
肇事逃逸跟有無人受傷無關。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9-08-09 09:56:00
有關 有人受傷的話肇逃 馬上就會升級為刑法185-4了不然通常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1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9-08-09 10:39:00
過失傷害罪吧 但若只有車損就不算??車損的話可能要算到民法的損害賠償法規??
作者: samjhang168   2019-08-09 23:21:00
所以還是無關……,肇事之後逃逸就是肇事逃逸。就算只有車損也算。依然有K大所提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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