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ry
公路法第2條
一、公路:指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
公路有關設施。
市區道路條例第2條
市區道路,指下列規定而言:
一、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直轄市及市行政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所有道路。
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人口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
從公路法第4條與市區道路條例除了第2條的其他條文(17、18、25條)可以看出市區道路
跟公路是兩回事,頂多是可以並用而已。
所以請問本版可以討論市區道路嗎?
公路版的公路是指公路法的公路定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