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igi (arrigi)》之銘言:
: 有個想法源自於網球四大滿貫賽與環法自行車賽
: 國內一年舉辦眾多馬拉松賽
: 或許可以組一個聯賽的總排名概念
: 這個聯賽內的賽事不要太多,以4、5個為架構
: 或許可以北中南東各挑選一場,外加萬金石銅標賽
: 又因為跑者一年內不一定都可以場場參賽
: 所以建議紀錄保留兩年,而且採最近一次為主
: 這個聯賽的獎項可以有總排名獎、五場累積時間最少者獎,獎金可以由五場賽事各提供
報
: 名收入的一定比例,畢竟這也幫助賽事宣傳
: 目前只想到這裡
: 總之,可以給國內優秀菁英跑者多一個舞台
: 也可以讓跑界多一些賽前花絮,提升路跑可見度及風氣
: 以前的前輩們是否也已經建議過了嗎?
: 不知道可不可行?
關於這個想法,我後來有寫信給體育署
以下是我的建議,以及體育署的回覆:
[建議設置路跑聯賽獎勵機制]
一、源起:近幾年國內路跑風氣興盛,路跑場次更是連創新高。依據【運動筆記】所做的
統計,2014年共舉辦521場路跑比賽,2015年更高達740場。因此,對於我國慢跑運動的規
劃不可不重視。
二、建議:為了推廣路跑賽事,提升全民慢跑,甚至是長跑的運動風氣,也增進國內精英
優秀跑者的社會地位,我建議可以參考網球界的四大滿貫賽事或是田徑界的鑽石聯賽,國
內路跑賽事也可以籌組【五大路跑聯賽】。
1.聯賽組成:五大的組成建議可以由北、中、南、東,外加國內惟一獲得銅標認證的萬金
石馬拉松。而北中南東分別挑選最具規模的賽事做為指標賽,例如:北區可由臺北馬拉松
代表,南區可由高雄馬拉松代表,這些賽事全民參與的人數既多,菁英跑者也踴躍投入競
賽。
2.跑者排名:因為跑者可能一年內無法全數參與,建議每年賽事成績可以保留兩年,並且
以最近一次的成績做為採計標準。
3.獎項:可採積分制,或完賽時間累積制。
4.獎金:獎金的獎勵對於跑者應最具鼓勵性質,而來源可由五大賽事地方政府由參賽報名
費中提撥固定比例組成基金。
5.效益:藉由此一路跑聯賽,將路跑賽事規模做大,產生宣傳效益,也可增加其他路跑比
賽的賽前花絮與議題,而在五大路跑聯賽表現優秀的菁英跑者,除了增加能見度,也獲得
更佳的社會地位,進而推廣成為全民參與的運動。
6.行政運作:建議可以由參賽報名費中提撥一定金額成立專責單位,或委由路跑協會等專
業單位永續辦理。原則上專責單位僅需負責成績資料庫的維護、賽事獎金的運作,其他五
大賽事的例行性舉辦作業仍交由五大賽事的承辦單位自行處理。
三、結論:懇請國內體育政策與規劃最高行政單位參考並回覆相關意見做為討論與溝通,
希望此一建議至少可以先試辦,甚至永續經營下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