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明納桑~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我7月有po文詢問板規1-9存廢問題?
hmmm...
不記得也沒關係啦~
我最近在研究前板主5月修改的板規~
發現也許是本人才疏學淺的關係~
有很多地方其實我誇嚨謀~
我是在想~
要不要把之前有爭議的板規修改到淺顯易懂一點!
還有若是對哪條板規有意見 也可以提出來討論!
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另,板規尚未修改!
請各位依照格式來po好嗎?
不要自創格式!
我之前是想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要那麼嚴格~
但是發現幾乎很少人按照格式來寫!
eg. 尋書文、贈書文
麻煩各位板友
1. 尋到書時,請改標題[尋得] (是半形不是全形符號) 作者-書名
2. 贈書文 請不要把格式通通刪掉好嗎?板規有規定要照格式填寫喔!
請大家踴躍討論!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