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文苑列傳‧劉梁傳》

作者: Makucy (承先啟後)   2023-04-16 21:06:00
    劉梁字曼山,一名岑,東平寧陽人也。(1)梁宗室子孫,而少孤貧,
  賣書於市以自資。
  (1)寧陽,縣,故城在今兗州龔丘縣南。
    常疾世多利交,以邪曲相黨,乃著〈破群論〉,時之覽者以為:「仲尼
  作《春秋》,亂臣知懼。(2)今此論之作,俗士豈不愧心!」其文不存。
  (2)《孟子》曰「孔子成《春秋》,亂臣賊子懼」也。
    又著〈辯和同之論〉,其辭曰:
      夫事有違而得道,有順而失義,有愛而為害,有惡而為美,其故何
      乎?蓋明智之所得,闇偽之所失也。是以君子之於事也,無適、無
      莫,必考之以義焉。(3)
  (3)《論語》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得由和興,失由同起,故以可濟否謂之和,好惡不殊謂之同。《春
      秋傳》曰:「和如羹焉,酸苦以劑其味,(4)君子食之以平其心
      。同如水焉,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
      (5)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6)以救過為正,
      以匡惡為忠。《經》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則上下和睦能相
      親也。」
  (4)《左傳》「劑」作「齊」。《爾雅》曰:「劑,剪齊也。」音子隨反
     。今人相傳「劑」音在計反。
  (5)《左傳》晏子對齊景公辭也。
  (6)忠信為周,阿黨為比。
      昔楚恭王有疾,召其大夫曰:「不穀不德,少主社稷。(7)失先
      君之緒,覆楚國之師,(8)不穀之罪也。若以宗廟之靈,得保首
      領以歿,請為靈若厲。」大夫許諸。(9)及其卒也,子囊曰:「
      不然。(10)夫事君者,從其善,不從其過。赫赫楚國,而君臨之
      ,撫正南海,訓及諸夏,其寵大矣!(11)有是寵也,而知其過,
      可不謂恭乎!」大夫從之。(12)此違而得道者也。及靈王驕淫,
      暴虐無度,芋尹申亥從王之欲,以殯於乾溪,殉之二女。此順而失
      義者也。(13)鄢陵之役,晉楚對戰,陽穀獻酒,子反以斃。此愛
      而害之者也。(14)臧武仲曰:「孟孫之惡我,藥石也;季孫之愛
      我,美疢也。疢毒滋厚,石猶生我。」此惡而為美者也。(15)孔
      子曰:「智之難也!有臧武仲之智,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作
      不順而施不恕也。」(16)蓋善其知義,譏其違道也。
  (7)楚恭王名審。《左傳》楚王曰:「生十年而喪先君。」故云「少主社
     稷」。
  (8)緒,業也。謂鄢陵之戰,為晉所敗。
  (9)《謚法》:「亂而不損曰靈,殺戮不辜曰厲。」《左傳》曰:「『大
     夫擇焉。』莫對,及五命,乃許之。」諸,之也。
  (10)子囊,楚令尹,名午。
  (11)寵,榮也。
  (12)《謚法》:「既過能改曰恭。」案:此《楚語》之文。
  (13)《國語》:楚靈王子圍為章華之臺,伍舉對曰:「君為此臺,國人罷
     焉,財用盡焉,年穀敗焉,數年乃成。」《左傳》:芋尹申亥,申無
     宇之子也;乾溪之役,申亥曰:「吾父再干王命,王不誅,惠孰大焉
     !」乃求王,遇諸棘闈,以王歸。王縊,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也。
  (14)《淮南子》云楚恭王與晉人戰於鄢陵,戰酣,恭王傷。司馬子反渴而
     求飲,豎陽穀奉酒而進之;子反之為人也,嗜酒而甘之,不能絕於口
     ,遂醉而臥。恭王欲復戰,使人召子反,子反辭以疾,王駕而往之,
     入幄中而聞酒臭,恭王大怒,斬子反以為戮。
  (15)武仲,臧孫紇也。《左傳》:孟孫死,臧孫入哭甚哀,多涕;出,其
     御曰:「孟孫之惡子也而哀如是,季孫若死,其若之何?」臧孫曰:
     「季孫之愛我,疾疢也;孟孫之惡我,藥石也。美疢不如惡石,夫石
     猶生我,疢之美,其毒滋多。」言石能除己疾也。
  (16)季武子無適子,公彌長,悼子少,武子愛悼子,欲立之;訪於申豐,
     曰:「不可。」訪於臧紇,曰:「飲我酒,吾為子立之。」季氏飲大
     夫酒,臧紇為客,既獻,臧孫命北面重席,新罇絜之,召悼子降逆之
     ,大夫皆起,悼子乃立。季氏以公彌為馬正。其後公彌立,孟孫羯與
     共構臧紇於季氏,臧紇奔齊;齊侯將與臧紇田,臧孫聞之,見齊侯,
     與之言伐晉,對曰:「多則多矣,抑君似鼠。鼠晝伏夜動,不穴於寢
     廟,畏人故也。今君聞晉之亂而後作焉,寧將事之,非鼠如何?」乃
     不與田。注曰:「紇知齊侯將敗,不欲受其邑,故以比鼠,欲使怒而
     止」也。見《左傳》。
      夫知而違之,偽也;不知而失之,闇也。闇為偽焉,其患一也。患
      之所在,非徒在智之不及,又在及而違之者矣,故曰「智及之,仁
      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也。(17)《夏書》曰:「念茲在茲
      ,庶事恕施。」忠智之謂矣。(18)
  (17)《論語》之文。
  (18)茲,此也。念此事也,在此身也,言行事當常念如在己身也。庶,眾
     也。言眾事恕己而施行,斯可謂忠而有智矣。
      故君子之行,動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19)進退周旋,
      唯道是務。苟失其道,則兄弟不阿;苟得其義,雖仇讎不廢。故解
      狐蒙祁奚之薦,二叔被周公之害,(20)勃鞮以逆文為成,(21)
      傅瑕以順厲為敗,(22)管蘇以憎忤取進,申侯以愛從見退:考之
      以義也。(23)故曰:「不在逆順,以義為斷;不在憎愛,以道為
      貴。」《禮記》曰:「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考義之謂也。
  (19)《左傳》曰:「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
     杜預注云:「回,邪也。疚,病也。」
  (20)《左傳》曰:「晉祁奚請老,晉侯問嗣焉,稱解狐,其讎也。」
  (21)勃鞮,晉寺人,名披。《左傳》:晉獻公使寺人披伐公子重耳於蒲,
     披斬其袪;及文公歸國,呂甥、郤芮將焚公宮而殺文公,寺人披以呂
     、郤之難告之。言初雖逆文公,後竟成之也。
  (22)《左傳》言鄭厲公為祭仲所逐,後侵鄭及大陵,獲鄭大夫傅瑕,傅瑕
     曰:「苟舍我,吾請納子。」厲公與之盟而赦之;傅瑕殺鄭子而納厲
     公,厲公遂殺傅瑕也。
  (23)《新序》曰:「楚恭王有疾,告諸大夫曰:『管蘇犯我以義,違我以
     禮,與處不安,不見不思,然而有得焉;吾死之後,爵之於朝。申侯
     伯順吾所欲,行吾所樂,與處則安,不見則思,然未嘗有得焉,必速
     遣之!』」
    桓帝時,舉孝廉,除北新城長,(24)告縣人曰:「昔文翁在蜀,道著
  巴漢;(25)庚桑瑣隸,風移碨磥。(26)吾雖小宰,猶有社稷,(27)苟
  赴期會,理文墨,豈本志乎!」乃更大作講舍,延聚生徙數百人,朝夕自往
  勸誡,身執經卷,試策殿最,儒化大行。此邑至後猶稱其教焉。
  (24)北新城屬涿縣。
  (25)《前書》:文翁為蜀郡太守,興起學校,比於齊、魯也。
  (26)瑣,碎也。《莊子》曰:「老聃之役有庚桑楚者,偏得老聃之道,以
     北居碨磥之山,居三年,碨壘大穰。碨壘之人相與言曰:『庚桑子之
     始來,吾洒然異之;今吾日計之不足,歲計之有餘,庶幾其聖人乎!
     』」碨音猥。磥音盧罪反。
  (27)《論語》曰:「子路將使子羔為費宰,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
     』」
    特召入拜尚書郎,累遷;後為野王令,未行。光和中,病卒。
    孫楨,亦以文才知名。(28)
  (28)《魏志》:楨字公幹,為司空軍謀祭酒,五官郎將文學,與徐幹、陳
     琳、阮瑀、應瑒俱以文章知名,轉為平原侯庶子。
  贊曰:情志既動,篇辭為貴。(29)抽心呈貌,非彫非蔚。(30)
     殊狀共體,同聲異氣。言觀麗則,永監淫費。(31)
  (29)〈《毛詩》序〉云:「情發於中而形於言。《詩》者,志之所之。」
     故情志動而篇辭作,斯文章之為貴。
  (30)彫,斲也。《易》曰:「君子豹變,其文蔚。」
  (31)楊雄曰:「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禮記》曰:「不
     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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