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教育部回應-廢除第八節之提案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17-06-21 15:31:04
情報來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不能貼請告訴我 我馬上自刪)
(註:文長可直接end看我的結論)
(註2.前面有人討論過:#1Otbhs0Y (SENIORHIGH))
原始連結:
http://join.gov.tw/idea/detail/f57c0195-ed01-4e87-b7eb-638c15eecc4a
情報正文:
分析說明
一、為提供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課業複習、加深加廣課程之學習活動,以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增進學習效能,教育部訂定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作為學校辦理學
生課業輔導之依據,辦理原則包含由學生自由參加、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不得先行收費、
不得提前講授課程進度、辦理時間(節數)應符合相關規定,收費及其支用應符合相關規
定等面向,另如民眾反映學校辦理課業輔導未依規定辦理,經查證屬實者,教育部均即時
去函學校限期確實檢討改善。
二、另「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項第2款第3目規定,課後輔導及寒暑
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查地方政
府多已依要點訂定地方版的課後輔導實施要點,內容因各地方特性規定,且亦以學生自由
申請,不得強迫參加,並應事先取得家長同意書為首要辦理原則。又教育部「國民中學教
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亦將學校辦理課後輔導之情形納入視導指標,隨機抽訪學校,
若有未符規定即請其訂定改善措施,複查仍未改善則將列入教育部增減相關補助經費之重
要依據。
三、本案提議訴求,涉及偏鄉、學習弱勢及經濟弱勢之學生課業輔導之需求、家長之需求
,並需考量各地方政府與學校不同環境背景及條件,教育部業配合行政院協作議題程序,
邀集提案人、連署人、地方政府、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及本部相關單位討論,期藉充分溝
通及討論,研議未來繼續處理的方向與強化措施。
研商辦理情形
一、 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辦公室於106年4月28日辦理協作會議,是日教育部國教署配合
邀集本案提案人、連署人及利害關係人與會研討對於本案議題見解、執行困難及建議方向
等,其中提案者表示當日有課務不便出席,改以提供書面意見供參。
二、 為傾聽各界意見,進行本提議訴求研析及評估納入政策推動之可行性,教育部國教
署持續聯繫提議者瞭解提議訴求,後續並分別再召開研商會議,邀請提議者列席說明:
(一) 106年5月17日召開「研商民眾提案『強制取消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會議」,會
中邀集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及學校代表共同與會討論,會議決議:
1.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係由學校彈性規劃,並由學生自由參加,為維護各地不同屬
性之學生、家長、學校之權益與需求,爰不宜統一取消課業輔導,應由學校視區域屬性及
學生、家長之需求,依相關規定辦理。
2. 為避免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參加及輔導課上新進度,擬研訂「家長同意書(參考示例
)」供各校使用,並研處另設課業輔導之相關救濟管道,且鼓勵學校開設多元化輔導課程

(二)106年5月18日召開「研商會議『強制取消國中、高中的第八節課後輔導及寒暑假
輔導』議題諮詢會」,邀集各地方政府代表及家長、教師團體代表針對本案議題研商,其
中提案者因無法出席,提供書面意見由教育部國教署代為說明,會議決議:
?1.? 考量各地方政府及學校不同環境背景及條件需求,國中課後輔導暫不宜驟然取消,
應完善相關措施,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2.?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落實國中階段教學正常化政策應有相關配套機制,
後續將朝下列策略辦理:
(1) 學校給家長的同意書須有勾選「不同意」之選項,惟內容之設計將提全國教育局(處)
學管科(課)長會議討論。
(2) 地方政府應建立有效且完善的申訴管道,並確實查處民眾陳情案件。
(3) 依法落實地方政府訪視活動制度化。
3. 私立學校訪視活動擬納入本部國教署及地方政府之訪視學校名冊。
4.教學正常化相關法規之修正調整,因涉及面向複雜,後續將再行研議。
5.? 針對加強教師「教學正常化」相關法規之宣導,請地方政府協助轉知學校行政人員及
教師,課後輔導「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不得教授新進度」、「學生留校自習不得收取
授課鐘點費」及「相關申訴管道」等資訊,俾利政策之落實。
三、 另告知提議者針對本議題具體研處情形,將於106年6月21日前發布正式回應說明。
參採情形
考量偏鄉、學習弱勢、經濟弱勢之學子仍有課業輔導需求,抑或家長、學校有
不同環境條件及需求或其他立場,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爰目前不宜強制取消國中、高中
的第八節課後輔導及寒暑假輔導課程,惟教育部將積極研擬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在高中學習階段為避免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參加及輔導課上新進度,將研訂「家長同意
書(參考示例)」供各校使用,並研處另設課業輔導之相關救濟管道,積極鼓勵學校開設
多元化課程,以及強化避免學校強制學生參加輔導課及輔導課上新進度等措施。
二、在國中學習階段將賡續加強教師「教學正常化」相關法規之宣導、辦理國民中學教學
正常化視導、要求各學校給家長的課後輔導同意書須有勾選「不同意」之選項、地方政府
應建立有效且完善的申訴管道,並確實查處民眾陳情案件等,俾利督促政策之落實。
後續推動規劃
一、持續收集各界有關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之相關建議,研訂「家長同意書(參考
示例)」供各高級中等學校使用,並研處設課業輔導申訴救濟管道,以及鼓勵學校開設多
元化輔導課程。
二、加強「教學正常化」相關法規之督導機制,要求各學校給家長的課後輔導同意書須有
勾選「不同意」之選項、地方政府應建立有效且完善的申訴管道及對加強教師「教學正常
化」相關法規之宣導,包含課後輔導「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不得教授新進度」、「學
生留校自習不得收取授課鐘點費」及「完善申訴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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