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QfvgCg8 (SENIORHIGH) [ptt.cc] [問題] 中國中山慈濟公費醫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0933516.A.A8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6 Ptt幣 │
└─────────────────────────────────────┘
> 47494 3/13 medi5566 □ [問題] 中國中山慈濟公費醫學系多益只有910該放
: 我查了一下雖然中山中山是醫學系裡面最拉基的
處置事由
檢視文章內文,其內容有蓄意引戰及挑釁文字,
雖文章為代po,但仍需由發文者承擔,
且經板友來信檢舉,板務認為已達處分標準,
於本公告進行水桶處分。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
,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e. 蓄意引戰、挑釁、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處置措施
暫停發言90天,原文章刪除。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