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ueichun 水桶1年

作者: dragon327 (mumidragon)   2019-03-02 22:47:26
處置文章
#1SUeAV6j (SENIORHIGH) [ptt.cc] [新聞] 【少子化】 ...
噓 lueichun: 你人本整天只會對著無辜的民眾無辜的受害者要求檢討自己03/02 22:03
(共54行,內容過長省略,已備份)
處置事由
無關推文洗版。
引用板規
3-1. 本章規範內容包含ID、暱稱、內文、簽名檔、推文。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
文,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a. 連續發布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之內容。
3-2-e. 蓄意引戰、挑釁、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3-2-f. 直接或間接對「人格」之侮辱、人身攻擊。
3-2-h. 他板事務。
3-2-i. 私人恩怨。
5-2. 違反多項板規,得加重處分。
處置措施
違反多項板規加重一次,停止發言1年,違規推文砍除。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作者: lueichun (no anonymous)   2018-03-02 22:03:00
你人本整天只會對著無辜的民眾無辜的受害者要求檢討自己
作者: dragon327 (mumidragon)   2019-03-02 22:58:00
我放棄刪推文了 已請原po協助編輯掉
作者: Maggiepiggy (佩佩豬瑪姬)   2019-03-02 23:09:00
Z尻把文也刪掉了
作者: gamania0515 (阿銀GiNtOKi)   2019-03-03 01:50:00
厲害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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