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xLOCKx 水桶1個月

作者: dragon327 (mumidragon)   2019-03-03 22:19:44
處置文章
Re: 59級掉自然,不應該只填中山醫或中山牙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51622069.A.E96.html
[討論] 59級掉自然,不應該只填中山醫或中山牙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51622787.A.8D0.html
處置事由
一行文,文章未分類。連續發表三篇文章。
引用板規
2-1. 違反下列各項者,初犯水桶7日,再犯水桶1個月。
2-1-a. 內文須滿20正體中文字,且電腦觀看不得為一行,不含標點符號、簽名檔、轉錄
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但若為文章原作者,不在此限。
2-1-d. 標題須放置標籤,可自訂標籤名稱,但標籤必須與內容相符。
2-1-b. 每人最多連續發表兩篇文章,刪除亦佔配額。超貼部分一律退文。
處置措施
停止發言1個月,超貼文章砍除,退文。
再說一次,文章有問題請想辦法解決,不要自刪重貼。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