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來源:
國立臺南大學108年新生入學獎勵辦法
檔案位置:國立臺南大學網頁→教務處→學期成績組→法令規章
◎情報內容:
第二條 獎勵申請資格及獎勵方式
一、以「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方式入學:以前五志願登記錄取進入至本校各學系最高
分數者,且為該學系所採記每科目皆達前標者,每學期核發獎學金新台幣十萬元
整。最高分數者如放棄就讀,則名額不予遞補。
二、以「個人申請」方式入學:
登記錄取進入本校就讀者,達當學年度各學系採計科目之級分數總和標準,採記2
科者需達27級分以上;採計3科者需達40級分以上;採計4科者需達52級分以上者,
每學期核發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