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來源: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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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台師大、台科大組成的「國立台灣大學系統」,今年9月起開放3校學生跨校修讀輔
系。完成跨校輔系課程者,未來學位證書中將可加列跨校學系的輔系資格。
台師大學生跨域學習地圖。圖/台師大提供
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及台灣科技大學先後在2015年成立國立台灣大學聯盟,2016年組
成國立台灣大學系統,共同利用三校師資與設備資源,促進校際合作發展。
台師大於今天召開教務會議通過「國立台灣大學系統學生跨校修讀輔系辦法」,台大、台
科大教務會議也陸續於3月通過該辦法,預計今年9月起,台大系統將開放3校學生可跨校
修讀輔系。
根據台灣大學系統數據,105、106學年度跨校選課學生,分別為4603人、5735人, 107學
年度更增加為6114人,顯示跨校選課趨勢漸增。
為吸引學生跨校學習,台師大自101學年度起,也調降各系必選修學分至75學分,約佔總
畢業學分6成,扣除共同必修28學分後,提供學生25學分的自由學分空間,投入雙主修、
輔系、學分學程、國際移動等跨域學習。
根據跨校修讀輔系的新辦法規定,三校學士班學生將可選擇原就讀學校未開設的跨校學系
為輔系,申請時應符合雙方校系規定,並經學生所屬校系同意;至於申請資格、申請時間
、修讀科目和學分數,則以申請加修校系規定為主。
經核准修讀跨校輔系的學生,若符合原就讀學校主修學位的學位授予條件,並經加修學系
審核,確定完成跨校修讀輔系的課程和條件後,未來學位證書中可加列跨校學校、學系輔
系資格;選課和學分費相關規定,將依三校校系選課協議執行,跨校修習輔系課程中如有
實驗、個別指導或使用材料等其他費用,依加修校系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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