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文章
scafi 狼師補習補到床上去 請推上去(真實)
scafi 狼師補習補到床上去 請推上去(真實)
scafi 狼師在補習班? 請推上去(真實)
scafi 狼師一文刪除
處置事由
未分類、連續發文、手動置底
引用板規
第二章:文章發表
2-1. 違反下列各項者,初犯水桶7日,再犯水桶1個月。
2-1-b. 每人最多連續發表兩篇文章,刪除亦佔配額。超貼部分一律退文。
2-1-d. 標題須放置標籤,可自訂標籤名稱,但標籤必須與內容相符。
2-2. 違反下列各項者,視同鬧版,退文,初犯水桶三個月
2-2-a. 禁止手動置底:7日內重覆發表內容極為相似之文章,無論是否同一人。
處置措施
水桶部分:從重罪處斷,依2-2-a停止發言3個月
退文部分:手動置底2篇依2-2-a,超貼2篇依2-1-b,共計3篇
超貼的最後一篇道歉文有必要保留,會再問帳號部能不能退。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