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之銘言:
: 【釋字784出爐】保障國高中小生訴訟權 被記過可提行政訴訟
: 上報
: 王怡蓁
: 2019年10月25日 下午6:20
: 台中高中一學生被記過,不服打官司卻遭行政法院駁回,因此聲請釋憲。這並非第一例學
: 生因學籍、記過而提起釋憲,先前也曾有過司法院釋字第382號解釋及684號解釋。25日大
: 法官做出第784號解釋,理由指出,應保障各級學校學生的訴訟權,如果學生權利遭侵害
: ,不限於退學等處分,只要程度夠嚴重,就可以提起訴訟救濟。
: 司法院指出,有兩學生的案件聲請釋憲,一案是台中長億高中的學生,分別因嘴上叼菸以
: 及無照騎機車,遭記大小過各一次;另一新竹國中的學生則是因請病假,補考後遭打折算
: 成績。兩案皆在行政訴訟過程中,遭以釋字382號解釋駁回,其中主要理由就是需影響到
: 學生身份,像是退學才能提訴訟。
: 學生被退學、記過到底能不能提起訴訟?在釋字684號解釋中就已擴大解釋到大學生的權
: 利受損,可以提起救濟,但未包含到國小、國、高中學生。當時,司法院長許宗力還在不
: 同意見書中提到,「有權利就有救濟」,特別也針對中小學生的訴訟權進行討論。
: 解釋文指出,由於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各級學校學生若是權利被學校以公權
: 力侵害,就算不是退學的處分,只要夠嚴重,都可以提起訴訟。大法官指出,因此需要變
: 更第382號解釋,382號解釋只針對會影響學生的身份的處分,像是退學。因此,本號解釋
: 的重點在於,救濟範圍比382號解釋還大,即使不是退學,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沒
: 有特別限制的必要。
: 大法官表示,該釋字的重點是往後行政訴訟不能僅以382號解釋就駁回,而是看個案的權
: 利侵害程度。至於在國中生案的評分辦法部分,則是不受理改變評分辦法,大法官的理由
: 是,當事人未說明評分辦法如何違憲,而且學校後來就改變評分辦法,大法官審查的重點
: 在於到底有無侵害學生權益,而不是評分辦法本審。該二案可以提起再審,未來學生權益
: 受損也可提起行政救濟,但不溯及既往。
: https://s.yam.com/Mjqdg
: 不知大家對此看法如何?
: 對於學校以及教師未來會有多大的影響呢?
: 真的會去提出的學生會有多少
大法官很會保障律師與為考試制度鋪梗維護喔
行政訴訟一提起,這不是個啥能當事人很容易自己說給法官聽的東西
一請律師,幾個萬就掰了……
然後行政法原本已經夠祭拜了,沒事又要冒個程序法跑出來作亂……
這下有廣大案源賦予正當性,考生就得吞下去夾著雙腿好好念了
只是嘛……一個案若打三庭可能要九個月,遇上考試以及出國玩又得請假遞延
(好啦,全權委託律師自己可甭出庭)
若一下被記過後即時不爽提告,
一審打完可能二上結束,收到蓋紅印判決結果多五天十天寒假過年來個喜氣……
再上訴可能就升高三了……
到時候發現,學測根本不鳥這規定與記錄……
打心酸的,乾脆徹告,法官律師都happy
果若之後學測要參考在學期間品行,
以這時程來看,被記過提起訴訟也不能晚於高二上前半段……
不然可能升了大學同學看你收到這判決關心/嘲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