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文章
#1U4MJ7OY (SENIORHIGH) [問題] 請問數學一題
處置事由
內文未滿二十字,站內信提醒後未改善
引用板規
2-1. 違反下列各項者,初犯水桶7日,再犯水桶1個月。
2-1-a. 內文須滿20正體中文字,且電腦觀看不得為一行,不含標點符號、簽名檔、轉錄
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但若為文章原作者,不在此限。
處置措施
禁言七日,原文刪除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