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板上各位說聲新年快樂。
親戚家的小孩今年是學測考生,基本上是個很天兵的孩子
只要沒特別叮囑就會犯一些考試規則明記的事項
這次因為感冒所以隨身帶著熱水
第一天第一節考英文的時候到鐘響前拿出來喝
突然發現講台的監考老師瞪著他看
心裡覺得奇怪就沒有繼續喝
出了考場問了才知道考試中不能喝水(儘管這個規定很久了)
剛遇到才知道他一直在為此焦慮
但我印象中考場違規有登記的話
在當下或該節結束應該會告知考生情況跟可以申訴才是……?
而他到收卷完走出教室都沒有再跟監考老師有任何接觸
但也可能是我記錯了或相關規定改了,所以也沒有明確告訴他不用擔心
請問這種只有被瞪卻沒有被告知的情況到底有沒有被登記違規?
他本來英文就不是很穩定,確定被扣分的話這個年假就會提早開始準備指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