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不會上了,禮拜五放榜,看到我財法組「經本校聯合分發後遞補為正取」,真是心花朵開。
一、面試和備審
眾所周知,台大法律系有三個組別,在學測的時候是分開報名的,可以選一個填,也可以填兩個或三個,填了幾組就算是幾個志願。
然而,無論一階通過了幾個組別,到了面試當天都只有一次面試機會,不會因為填了三組就要面試三次,也就是說,面試的名稱是「台大法律系面試」,而非「台大法律系XX組面試」,這是一個比較特別的地方。
也因為這樣,最後二階放榜時,某人在台大法律系每個組別的面試成績都會是一樣的,像我就是三組都拿80分。
備審資料的分數算在面試成績裏,雖然面試只有一場,但是每個組別都要分別上傳備審資料。至於教授在面試時是不是一次參考某人的三份備審來問問題,我並不確定,因為我的三份備審都幾乎一樣,所以無從判斷。
二、面試流程:
面試有四個組別,每組四個教授對四個學生,每人七分鐘,共二十八分鐘,有些組別只有三人,就是共二十一分鐘。
我是在上午十一點十七分到四十五分的那個梯次。
面試地點在霖澤館,需在開始前五十分鐘報到,接著由學長姊帶隊至準備教室,並會拿到一份表單,需要填寫自己二階報考的其他所有校系,寫完交給在場的學長姊。
面試前十二分鐘會再帶隊到另一間準備室,不能帶紙筆。學長姊會在這間教室統一抽出此梯次的「共同問題」,我們這梯次抽到的是「公布COVID19確診者的住家或工作地點是否合理」,只有大概十分鐘的思考時間。
之後,學長姊在分別引導各組抵達面試教室,室內的配置是一張大方桌,學生一邊、教授一邊,每個學生的位置都有先安排好,照面試號碼的編號坐。
然後共同問題就開始了,依照學長姊說的,應該是由一號先講、四號最後,但是我們那間的李茂生教授決定要四號先講。
每人可以說兩分鐘,一分半時響鈴,如果講不到兩分鐘,教授會用剩餘時間針對同學的回答提問。
共同問題之後,就到了個人問答的環節,每人有五分鐘,四分半時響鈴。這個環節類似是個人面試,每位教授分別對應一位學生提問,但是偶爾也會讓其他教授插話提問。不過當然,其他的學生不能插話。
三、面試內容摘要
共同問題的部分,因為剛好講滿兩分鐘,所以沒有被問。我的回答就是最正常的那種回答,公布新冠肺炎患者個人資料不合比例原則,甚至可能造成恐慌,隱匿,加劇疫情。
至於個人問答,百分之百都是針對備審資料提問,沒有所謂的「專業問題」。
我簡略紀錄我被問到的問題及回答。
「」是和我問答的教授
『』是我
「你提到你對所謂的司法語言學有些興趣,那是什麼?」
『就是包括語體鑑識,語音分析等等的研究,算是司法實務的一部分。我曾經當過語言學奧林匹亞的國手,希望能讓這些相關的能力繼續幫助我成長……』
「你想當律師、檢察官還是法官?」
『檢察官,我希望能夠更加了解這個社會,更懂人情、更懂世故,在檢察官的工作中,我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人,考量他們的成長背景、價值觀等等,去對案件作出合理的處置......』
「你這些法官做不到嗎?」
『基本上也可以,但是我就是比較不喜歡那種,偏向被動的職業模式,檢察官更可以走在第一線,畢竟他們有調查權,而法官沒......』
李茂生教授:誰教的!?!?!?
『呃?』
李茂生教授:我說你誰教的!?
『呃,法官沒有調查權...吧?』
「法官有調查權。」教授為我緩頰。
李茂生教授:算了算了,你繼續。
......
『但是就是,檢察官還是有比較多的機會可以實地進行調查,那我想這樣子的職業型態也會讓我更能成為那種,我所說的,懂得人情世故的形象...』
李茂生教授:所以我說,你這個想做實地調查的話,你應該要去念警察大學嘛,來台大做什麼?
『呃就是,其實我也有想過要去考調查局的法務,但是說那個還要考體能,所以我最近也要那個,練身體...』
這個時候,我開始後悔自己準備學測時,順便把指考社會北模也都寫完的決定,我應該留一些拿來準備真正的指考才對。
......
『然後就是,比較現實地考量的話,檢察官的社會地位還是比較高的,既然一樣可以做到我想做的事,那權衡之下,我就會選檢察官。』
李茂生教授:喔所以就是社會地位嘛。啊現在喔,檢察官也沒什麼尊嚴啦......
「喔所以,我看你備審資料蠻豐富的,那這個有什麼跟法律比較有關的嗎?」回到原來的教授。
『我曾經在2018年地方選舉結束之後,到嘉義法院去聲援一場選舉無效的案子,也透過媒體來作出一些......』
鈴響了。
四、其他同學被問到的一些問題
「妳知道在對岸當律師的話,就算考到執照了,身為台灣人,妳也很難在那邊接到什麼案子嗎?」
「你想雙主修外文系喔?我們台大外文系不開放雙主修欸。」
「你說你想雙主修社工系,去了解當事人的心理狀態?這是心理系在教的,不是社工系。」
以上,台大法律系的面試很兇,學弟妹務必堅毅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