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po)
在媒體看到近日很夯的
論文門事件調查局博士班學生余正煌
委任吳俊達、張祐齊 律師
宣稱可以「自訴」著作權??
然後張祐齊於媒體講吳俊達很專業...
但我真的看不出有什麼可以自訴的點
想對分科測驗已考上法律系的同學或家長 分享或學習:
1、法律系我認為不錯。但建議你們先研究過現在法律系的大環境? 法律系並不是台政
北東的爭議,而是你這個個人,是否心如止水、願意替弱勢服務之心。
2、「抄襲跟著作權」如何畫上等號
我兩本論文都有看過,認為沒有什麼著作權財產權得提告之疑慮,
希望他們要告趕快去告
不要只是在媒體上喊一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