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樣都是相愛,我們卻得要更努力才能好好愛一個人?
思瑤這段話道盡了一切:「
因為我不想再繼續下去了 可以嗎
我不想再繼續下去了 我們在一起根本沒有未來 我每天都要跟這個社會對抗
我要不斷向別人解釋我的感情 一樣都是相愛 一對普通的夫妻
他們不需要向他們的親人朋友 甚至子女 解釋為什麼他們會在一起
但是我們呢 我跟你在一起 我要不斷向別人解釋 為什麼我們會相愛
我沒辦法再忍受下去了 我也沒有勇氣 繼續面對別人指指點點的生活
現在我又失明 我更沒有力氣 可以轟轟烈烈去愛一個人 」
這段思瑤想要分開的念頭,在我心上扎實的畫下了一刀。
我們都單純的以為,只要我們兩個人夠相愛,
我們就能夠面對一切的困難和挑戰,
但現實社會總是用各種方式不斷地磨損這份得來不易的勇氣,
放手真的能怪是沒有勇氣嗎?
還是是這個社會讓我們沒有勇氣繼續走下去的?
我認識很多同志朋友,從意識到自己跟這個社會期待的不一樣開始,
反而更加努力唸書,考高分,上好大學,賺很多錢,
有人說是保護傘也好,可以免於些許的霸凌,
因為這似乎是讓自己能在這充滿歧視的社會上能生存的方式之一,
不然,我們似乎連愛人的資格都沒有。
難道我一定要是高學歷、高社經地位,才有資格擁有愛嗎?
曉婷這巴掌,我想打的,還有這整個社會的歧視與不公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