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想等兩個月後Naka大上任在來搞這個
不過現在看來勢必得先微調板規(咦)
我自己比較想修的有兩點,然後增加一條規定
首先是板規一
板規一:禁止求檔、供檔、低調行為,違者予以警告一次。
板規一豁免不罰的的對象有:
1、以影片網站或部落格方式分享「片段」影片
2、分享綜藝節目(如歌唱、訪談類)
比較值得爭議的點在於
1.「綜藝節目」也有版權,分享整集是否該有豁免權?
(我剛剛看到檢舉要處理的時候才看到綜藝節目豁免條款,有點意外)
2.現在有不少官方頻道,這樣的連結是否可以提供
3.片段是指多片段?
再來是板規七的防治洗文條款
板規七:反制洗文條款
詳細說明:
1、使用[感想]類別,內文請滿100字以上,不滿100字的感想請愛用推文。
內文未滿100字的感想文,初犯以「刪文」處置,再犯則予以警告一次,
之後的加重處罰以板規0所載條例處置之。
因為「感想」類別需要滿100字
因此會有人利用「討論」這個類別來規避罰則
所以我在想,「討論」這個類別是否也該滿100字,否則視為洗文處理?
最後是目前板規沒有的
我不是很喜歡直接動用警告、水桶之類的罰則
所以希望能以s來作為初步的警告,同時推文限期修正,以符合板規
不知道大家覺得這樣的處理是否可行?
如果可行的話,這個「限期修正」的「限期」該給多久的時間?
或者大家認為就直接警告+水桶了?
以上希望大家一起討論
讓我們一起讓這個討論空間更完善吧 m(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