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二及板規四判定標準

作者: NakaGoto (仲良しか!)   2016-10-08 03:14:31
來說明及宣導一下板規二及板規四的判定標準,
目前較常見的情形是注音文、髒話及人身攻擊,
因此就以上三個部分說明一下我跟t板主討論的結果。
1.髒話部分:
主要是以「幹」這個字為判定標準。
因此,即便這個字是用於語助詞,仍會判定為違規。
而其他較不文雅的字眼,或是一些替代語詞等,
只要不是明顯用於板友身上(會造成人身攻擊的疑慮),原則都不罰。
講白一點就是,只要不要在黑特區外的文章裡罵到關鍵字,基本上都不會有問題。
黑特區的空氣很清新的(?),請多加利用。
2.人身攻擊:
如果是針對角色的行為舉止,或是攻擊演員演技等可受公評而沒有歧視之意的,
都在板規可接受的範圍。
但若直接指稱演員的長相、身材,有嘲諷或攻擊之意者,
便認定這是人身攻擊。
最近的例子相信大家都有看到,而板上以前也有過相同例子遭判。
而且說穿了,要是真的看不順眼,多的是形容詞可以用,太直接的攻擊不是個好方法。
3.注音文:原則上與站規一樣,基本是都不可以使用。
而用注音來表示沒有一些明顯沒有替代字的語言(如台語或部分外來語)時,原則上不罰
。
然而,比較有爭議的,就是如「ㄟ」、「ㄋㄟ」等狀聲詞了。
經考慮後,我認為現在狀聲詞也多有替代字可以使用,如「欸」、「吶」、「捏」等,
所以原則上還是禁止。
另,因現在手機推文方便,時有板友誤按而發送出注音文的情形,
這時候請各位盡量在後續補上說明,以免誤觸板規。
以上說明,感謝各位。<(_ _)>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飽)   2016-10-08 03:37:00
#1NwZf8UV (Tainan) 臺南版版主也判定是語助詞 同意之前因這個被桶的可以解桶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6-10-08 05:44:00
這裡不是法院 各版有自己的版規 棒球版也是照桶
作者: lolicone (∥○△○∥)   2016-10-08 07:51:00
這裡是三立板當然用三立板的板規啊= = 自己去搜公告,之前的板主也有判過一樣的例子...
作者: asd02589 (神谷守)   2016-10-08 08:16:00
但這裡是泣版阿
作者: seiakatsuki (猴子咕嚕咚)   2016-10-08 08:55:00
辛苦版主了
作者: tobytoby (新鮮肝)   2016-10-08 09:02: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chenyoyo   2016-10-08 10:27:00
辛苦板主了!
作者: hwsbetty (皓小玥)   2016-10-08 10:28:00
辛苦了,謝謝
作者: NakaGoto (仲良しか!)   2016-10-08 10:30:00
法院判定罰錢的標準跟應該是跟是否造成人身攻擊有關,而不是代表這個字不是髒話,所以還是維持原判決
作者: monya9750820 (夢雅)   2016-10-08 10:42:00
辛苦了還要半夜抓違規的
作者: elmer981 (傻蛋之人)   2016-10-08 11:16: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Evelyn9056   2016-10-08 12:03:00
版主辛苦了 最近人身攻擊的言論真的好多
作者: techniclaire (天才小釣手( ′﹀‵)/︴)   2016-10-08 13:54:00
辛苦了><我之前也誤按注音文...
作者: aleqay   2016-10-08 17:55:00
辛苦板主了~~
作者: kk2451 (就是愛T&K)   2016-10-08 19:20:00
終於來個有認真管事的。。。
作者: jmrla (我和你走散了。)   2016-10-09 01:02:00
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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