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讓我花癡一下,戲說的巧倫好美(心),就算是《南方澳金媽祖》的公主病大小姐都好美
(灑花轉圈)
好回到正題,如果維基寫的沒錯,《阿彌陀佛碑》應該是巧倫最後一部戲說,之後她就沒下
二軍了,有不一樣的意義吧!
在看之前我先補充,如果不喜歡BE的人不建議看這部,這部是純BE,沒有開放空間。
照慣例劇情大意
相傳鳳山縣的內帷埤有水鬼會抓交替,因此百姓都不敢過去。第一頭牌名妓豔姬來到內帷
埤,目的是為了復仇。來到內帷埤之後她刻意找了兩個人假扮水鬼騷擾自己助長傳聞,被適
巧經過的富家公子孫浩明解救。在拉扯過程中豔姬扭到腳,孫浩明找了一根木棍讓她拄著走,讓豔姬對他留下好印象。
豔姬來到當地住進知名的如意酒樓,縣官很喜歡豔姬,經常光顧,豔姬看孫浩明跟縣官不合,又得知孫浩明是仇家的兒子,刻意游離在孫浩明與縣官之間離間兩人。
孫浩明一日在街上遇到一個偷包子的女孩叫梅仔,本好心想替她付錢,錢包卻被摸走,讓孫
浩明氣結。之後得知梅仔是跟阿公起了衝突才自己在外流浪,梅仔的阿公是個盲眼的修道人
發現內帷埤真的有水鬼,提點縣官如何處理卻差點被打板子,孫浩明見義勇為幫忙挨板子,
讓豔姬對他有點改觀。
豔姬請孫浩明的父親,也是仇家孫慶同幫忙採購胭脂水粉,其實裡面是鴉片,孫慶同起初被
判死,豔姬刻意離間,孫家財產充公,父子流落街頭。孫浩明心繫豔姬,發誓要更喜歡豔姬,卻被豔姬狠狠拒絕,讓孫浩明心灰意冷。梅仔的阿公再度提議立阿彌陀佛碑,並於碑底下活埋一個人以鎮壓,孫浩明毛遂自薦願被活埋,條件是豔姬要陪他最後一個月。
孫浩明百般羞辱豔姬,無意中發現豔姬竟收藏著當初自己幫她找的木棍,孫浩明憤而離開,
好幾天未再出現。修道人帶著梅仔去找豔姬,提醒她孫浩明將不久於世,切莫徒留傷悲,豔
姬去找孫浩明,兩人互訴衷情,令孫慶同不忍。
作法日當天豔姬到了立碑處,哀求孫浩明收回念頭,然而被活埋者竟是孫慶同。孫慶同已請
梅仔將他送到郊外一處土地公廟,然豔姬尋跡前往未果。在此之後孫浩明未曾出現,只見到
一名乞丐在街頭行乞,唱著一首悲傷的歌曲勸人孝順父母。
這是一個悲傷的復仇故事,被害者遺孤來復仇卻愛上仇家,復仇後看似暢快,其實不然,甚至後來回不去了。
豔姬費盡心思復仇,剛柔並濟,但如果要真的使手段,這部的份量應該是不夠的,最終還是
戲說的老缺點,不過反正重點是立碑,這段只是鋪陳豔姬反悔而已,就算劇情不足,巧倫跟
張維錫也有補到情緒,不到頂好但也有達標。
這部多少有一些為了要帶出某些橋段而刻意設計的,例如孫浩明也要向豔姬復仇,最後根本
沒有,看到木棍就沒了,那你前面那些氣勢都是假的嗎?跟豔姬比孫浩明超虛,那邊就
是要帶豔姬告白而已。
孫浩明一開始登場是很樂(白)天(目)的人,就算被豔姬陷害了也沒有放在心上,這根本
是聖光,但一個白目放聖光想想又可以理解,而且後面沒有聖光我就勉強(?)接受前面的
聖光了。
豔姬是很複雜、層次很高的角色,從急於復仇、到沒有得到她認知裡的愉快、再到發現愛上
孫浩明的瞬間、對自己行為反而傷到自己的後勁,都表現得很到位,不會太做作,大概是整
部裡最好看的地方。
雖然戲裡她除了陪縣官跟孫浩明以外根本沒有其他入幕之賓算什麼名妓這邊很瞎以外,其實
豔姬是很好的角色。
除了豔姬以外,孫慶同的轉變也很大、很合理。他就是個疼小孩的父親,不管是拖孫浩明去
找縣官道歉、對豔姬表達愧疚、甚至代替孫浩明被活埋。他曾經自私的破懷豔姬的家庭,最
後他也了解這樣的循環,為了兒子面對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
豔姬是真的復仇了,孫慶同自願被活埋,孫家已不成形,然而這構成另一個仇恨,只是孫浩
明沒有對豔姬付出行動,但他的冷暴力對豔姬的傷害遠比豔姬傷害他來得深,是很哀戚的結局。
雖然HE我會更反感啦,大概聖光會把我閃瞎吧,但這個結局更讓人難過,尤其看到最後孫浩
明唱歌那段,歌詞裡表達的盡是過去的放蕩不羈如何傷害父親,幾乎未再提起與豔姬的感情,這樣的心死才是對豔姬最大的報復。
這不是個好吞的單元,如果想看輕鬆愉快的千萬不要點,絕對會後悔,我說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