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方崇發過世真的需要分配遺產
先假設遺產為900億(單純為了方便計算XD)
即便方崇發過世遺產全部留給方芸芸
http://i.imgur.com/21SMRIt.jpg
第一步思考點
照理說由於劇中沒有出現法律關係上的配偶
繼承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均分
共有三人織田雪、方文賢、方文鈴均分遺產
故三人之應繼分為300億
第二個思考點是
但由於方崇發遺囑是將遺產通通交給方芸芸
故上述三位繼承人接只能以特留分繼承
根據民法1223條規定
「直系血親卑親屬特留分規定,為其應繼分之1/2」
織田雪、方文賢、方文鈴的特留分為150億
第三個思考點是
由於方文賢已過世
故其女方芸芸可代位繼承應繼分
又根據民法1140條規定
「具優先繼承順位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若在繼承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有其直系血親卑親
屬代位繼承」
故方文賢的150億分由其女方芸芸繼承
即便現在的方芸芸是織田愛,李雨霏才是方芸芸
但由於方崇發過世時
親屬關係仍是方芸芸為方文賢之女
故最後方崇發900遺產分配為
方芸芸 →600億
織田雪 →150億
方文鈴 →150億
其實瓦力根本不需要搞這些
光是靠特留分+代位繼承規定
織田愛+方芸芸至少就能拿到83%以上遺產
最後若是確定李雨霏才是方芸芸
才會再由李雨霏打官司民事訴訟
針對
「方芸芸當時是否在方崇發過世前已知其非直系血親身份取得財產」
等爭點進行遺產討論
民法規定大概是這樣
有錯誤的地方也歡迎專業版友指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