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幼興性侵案判決出爐「洗刷冤屈」 本土劇女星賠200萬
記者林思妤/台北報導
八點檔演員馬幼興2016年7月被同劇女星唐少萱誣告性侵,6日判決結果出爐,判處唐少萱
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唐少萱應履行雙方在法院的調解,賠償200萬給馬幼興,
稍晚馬幼興將出面接受訪問。
演員唐少萱控訴在彰化拍攝三立《戲說台灣》單元劇時,飾演她丈夫的馬幼興,以前輩身
份原本相約她分享演戲經驗,說家中有泡麵可煮來當晚餐吃,所以帶她回宿舍。之後強行
脫光她衣服,甚至壓在床上性侵,更逼她口交,讓她崩潰:「真的很想死。」
後來馬幼興反控對方劈腿,提出誣告,而檢方意外查出,當時陪同唐少萱報案的同劇陳姓
男演員,雙方其實早就是交往關係,也就是說女方同時劈腿2男,女方因擔心偷吃一事曝
光才謊稱遭性侵;對此,檢察官以誣告等3罪起訴女方,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據《蘋果》報導,經彰化地院審理,唐少萱對於誣告案情認罪,並向檢察官聲請認罪協商
,彰化地院法官近日依協商內容,判處唐少萱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緩刑2年,唐少萱並應
履行雙方在法院的調解,賠償200萬給馬幼興。
馬幼興下午在內湖自家接受訪問,像出判決書和唐少萱簽名道歉書,表示尊重司法,「明
天到爸爸墳前,也可以藉機給小孩機會教育,這件事終於結束了。」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00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