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因為我體檢報告出來,左腳165度差了0.1度可以替代疫,
所以想說去大醫院自己檢查然後如果有超過165.1度在拿去區公所,
申請複檢。
但是跑了衛福部的台北醫院(當初體檢在這弄得),醫生只是把之前的資料,
調出來在重量一次,結果當然一樣,所以我就沒有要證明了。
而且跑兩家醫院,不是醫生不幫開這種證明,就是搞不懂我要什麼,
就說你體檢幾度就幾度了,怎麼量都一樣,我不能幫你量,這樣好像對抗政府之類的話。
所以在這想問一下,哪家醫院的醫生可以懂得我要照X光量角度的?
請問跟醫生說,我想要量扁平足的角度,如果角度有超過在跟他說
可以開證明給我這樣嗎? 是不是不要提到我是要為了申請複檢才這樣的?
不然醫生感覺都搞不清楚,都不願幫忙之類的。
還有請問照扁平足X光都是要自費的嗎?(還是只有開證明才要)
我怕我照了角度沒到然後還要付一千多的自費額..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