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中華民國的捐血政策,歧不歧視甲甲呢?捐過血的人,一定對下列問題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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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捐血者必需勾選且醫護人員會再一次確認的資料,來源http://ppt.cc/ulyS )
五、為保障受血者安全,防範經由血液傳染愛滋病毒,請您務必詳閱,於確實閱讀瞭解後
,據實勾選。
因感染愛滋病毒後,約有數週的空窗期,此時病毒無法經由目前的檢驗方法查出,但所捐
的血液
將危害到無辜的受血者。 (如有下列任何一項者,請勿捐血)
28.是□,否□ 28.曾有男男間性行為?(請男士填寫)
32.是□,否□ 32.懷疑自己或自己的性伴侶感染愛滋病毒或 2 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病
毒者發生性行為?
33.是□,否□ 33.為愛滋病患者或為愛滋病毒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
34.是□,否□ 34. 1 年內曾有危險性行為(如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或
有超過 1 位以上的性伴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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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假設四位男性,長得帥、長材好、八塊肌人魚線明顯,但其性啫好不太一樣:
(1)一位他喜歡上網釣妹妹,很多妹妹被他弄得伏伏貼貼,一週來個兩、三場算基本,
又特愛不戴套、興趣是中出,偶爾還來個重口味,喜歡進出女生肛門。
(2)一位只喜歡跟弟弟們做愛,認為弟弟的口交技巧比女生來得好,所以常上UT約弟
弟出來尋歡,一週也是兩、三場以上,特愛不戴套、喜歡中出弟弟。
(3)一位是忠心的憨憨男,這輩子目前為止只跟一個女性發生過性關係,兩人從此再也
沒分開過,彼此也從未出軌
(4)一位是忠心的憨憨男,這輩子目前為止只跟一位男性發生過性關係,兩人從此再也
沒分開過,彼此也從未出軌
就現行捐血的規範而言。
第一位和第二位都是高危險群,但第一位只要想不開了,從今開始只跟「同一個女性發生
性關係」,不管戴不戴套,一年後,他還是可以捐血!但第二位,就算他禁慾了一年或十
年,只靠自己的雙手,他還是不能捐血,因為他「曾經」發生過男男關係。
至於,第三位和第四位,明明兩人從至今的生命中,都只跟同一人發生性關係,但因為發
生性關係的對象不同,卻有不同的待遇。第三位跟「女性」,第四位跟「男性」,所以第
三位就可以捐血、第四位則永遠不能捐。
如果大家還夠明理的話,應該都還能瞭解,愛滋病毒不會分辨你是進去的是陰道、還是肛
門,才決定要不要傳染的。所以今天,不管你是的做愛對像是男性或女性,只要有另一方
是愛滋患者,而你們不戴套,有體液上的交換,那就有極大的機率感染愛滋病毒。
發生危險性為危要一年後才能捐的規定,是為了要避免愛滋病毒的空窗期,如果高中護理
課有認真上課,我們都知道感染後有三個月是驗不出來的。所以捐血規定要一年,來避免
使用到有愛滋病毒的血。但今天發生危險性為異性戀的血,在一年後,還是可以捐,而同
性戀就不行!(是因為愛滋病毒在同性戀的體中的空窗期是一輩子嗎?還是同性戀天生帶
著愛滋病的基因?)
如果這樣的捐血規定不是歧視,那什麼才是歧視?
過去擁有很多炮友的異性戀,在一年的單一性伴侶後,可以捐血;
過去擁有很多炮友的同性戀,在一年的單一性伴侶後,不能捐血
這就是歧視!!!
這就是歧視!!!
忠實性伴侶的異性戀可以捐血;
忠實性伴侶的男同性戀不能捐血!
這就是歧視!!!
這就是歧視!!!
或許有人說,這是替代役版,不是甲版。但根據依研究比例,有十趴的替代役是甲甲,也
就是一梯在成功嶺受訓的三千人名役男中,大概就有三百名是同性戀。如果你也支持這個
白痴政府的邏輯,認為「曾有過男男性關係的人」是「愛滋高危險群」所以不能捐血,那
為什麼這「愛滋高危險群」,就要服兵役?你不怕被感染嗎?難道你們天真認為體檢檢查
沒感染愛滋的同性戀,在服兵役時就會禁慾一整年嗎?在成功嶺的各位,你們旁邊有這麼
多「愛滋高危險群」的人,你們不怕嗎?
這是有形的歧視,人民無知也是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