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是今年的應屆畢業生,
原本預估是要6/30號緩徵一消滅就去申請家因,(父親有重大傷病卡)
因為個人因素,想要避免在7.8月被徵召,
大約在9月-10月之間入秋後再入伍。
目前是想等緩徵消滅就去公所詢問常備役的大約入伍日期,
然後等到約7月底或8月初再去申請家因,這樣跑完流程也差不多9月多。
如果在7月的時候徵集令下來,我再去申請家因,這樣會直接被強制先去新訓嗎?
或是緩徵一消滅就直接去申請家因替代役,再跟公所協調到9月入伍?
麻煩版上各位學長解惑,以上問題若有造各位不愉快,萬望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