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各位學長一下..
如果法紀教育的服儀檢查不合格的話
像是被教官說頭髮太長或是小帽不見
請問會受到那種懲處 是只有罰勤而已嗎
還有 我的服勤單位 人事室只負責我們點名
平常上班有各自的科室主管
有簽假單 開榮譽假甚麼的也是科室主管同意簽呈決行才算
這樣的話請問如果科室主管同意讓妳放假
假單也簽好了 結果送去人事室
人事的普通的約聘承辦人員 說不讓妳放
這樣是合乎程序的嗎= =?
然後人事的約聘平常會亂管替代役 那如果不理他 他叫你做的事不管他
他不是我的主管也不是我所屬科室成員
有辦法對我懲處嗎 還是一定要經過我的主管同意才行
先謝謝各位學長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