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已抽中第二梯次的專長替代役,據公告所說需於明年1月31日前緩徵消滅方能入伍。
我的疑問是,因為論文進度的關係,可能明年1月多才能提學位考試的口試,通過也需要
修改,時間上無法把握能在1月31日前拿到畢業證書,畢業日期可能會在2月。
與一些板友不同的是,大部分的人是以大學學歷資格申請,因此研所直接辦休學即可達到
緩徵消滅,但我是以應屆畢業的研究所學歷資格去申請,大學科系並不符合專替的科系。
因此如果無法在104年1月31日前緩徵消滅(應該就是要畢業吧?),是否即使辦休學也沒辦
法服此次專替呢?因為是以碩士班資格去申請而非大學學歷?
雖然覺得應該是沒辦法,但還是想詢問一下是否有實際的例子,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