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好,
小弟想順便借這篇問點問題~
就是小弟今年預計要到八月底九月初,才能拿到碩士頒畢業證書,
請問有辦法提早申請家因替代役嗎?
最近想早點去申請,不然怕九月才去申請會很晚才入伍,
謝謝各位學長~
※ 引述《s952457 (substar)》之銘言:
: 這是我幫朋友代po
: 朋友的父親六月中 腦中風(健保重大傷病項目 icd 碼 434)
: 證明單是由醫師逕行認定開立的 健保局不會再開 但確定符合重大傷病項目
: 於是 他準備好文件去區公所申請的時候
: 區公所的阿姨一直覺得很奇怪,問了說為什麼你沒畢業證書(我緩徵原因消滅日是6月30日,
: 那之後就可以辦,這也比較沒爭議) 為什麼你證明單跟別人差這麼多?
: 最後還是將申請往上送了
: 想請教各位,我的情況確定是符合重大傷病,但那效期只有一個月,我也確實在效期內送了
: . 照規定來說應該是沒問題吧?
: 另外朋友父親後續情況良好,算是康復了,這應該不影響申請資格吧?
: ps1.朋友健保局 區公所 役政署 都詢問過了,區公所比較多問題,役政署說大致上是沒問題,健
: 保局說沒錯那就是證明
: ps2.過了的話他想問一下辦事的阿姨 阿姨呀!!我要是一開始聽你的話,我連拿到畢業證書
: 都超過申請日了還半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