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因補充兵其中規定
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外,無其他家屬照顧,
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之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一人時,每增加一人,得增列有
照顧能力之家屬一人。役男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時,不計列其他家屬
之照顧能力。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
我爸有中度殘障手冊,我媽是家庭主婦
還有2個妹妹在讀書,這樣有符合資格嗎?
如果我要讀研究所,補充兵的資格可以保留嗎?
或是我這樣有符合家因替代役的資格嗎?
「緩徵消滅時」是指研究所畢業嗎?(如果我讀研究所申請緩徵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