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替代役

作者: pbking2519 (想變強!!!!)   2014-07-31 10:26:25
想請問版上大家一下
我是常備役體位的替代役
目前已經下單位一個多月了
最近發現有申請家因的資格
像現在這樣的情況還可以再去區公所申請家因嗎?
如果可以的話
會被調別的服勤單位嗎? (目前單位離家車程25分鐘)
作者: ji3g4m0 (王牌)   2014-07-31 10:31:00
可以申請 至於會不會調單位要看役別 如果該役別可以接受家因你就不會換役別 如果不行 很大機會回公所或是市府
作者: openbestbook (吃蘿蔔不吐蘿蔔皮)   2014-07-31 10:47:00
可以 也許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4-07-31 10:52:00
調單位要看單位要不要你 有的單位性質不能收家因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14-07-31 11:51:00
之前聽過的都是移到離你家近的單位而已 同役別
作者: zxtony007 (JEFF)   2014-07-31 12:43:00
或許可以 最大差別就是返家住宿
作者: omg456789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2014-07-31 12:47:00
家庭因素的替代役的單位就是車程60分鐘內的單位啊。
作者: Schiz (Kiss)   2014-07-31 15:49:00
你單位在30分鐘車程內 有在收家因就不會調 沒收才會再調筆誤 規定是60分鐘沒錯
作者: touma   2014-07-31 23:37:00
看目前役別能不能轉家因 如果不行會調單位
作者: pbking2519 (想變強!!!!)   2014-08-01 10:48:00
好的 謝謝大家!
作者: doifish312 (尖尖碰碰拳)   2014-08-01 12:09:00
轉了少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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