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抬頭
是這樣的,家中小弟一年多前曾經被驗出甲亢,因故沒有繼續就醫,也就沒有服藥治療
目前他是138T 新訓中,當初體檢忽略沒有告知體檢醫生有甲亢病史,只有因為心跳不正
常複檢心電圖而已,最後當然判定是常備體位
就我所知,甲亢若沒有服藥治療是不會好的
目前有爬文找了些資料,我弟的情況應該是可以申請停役的
但是因為是101年12月的驗血報告,應該不能拿來申請
目前是否只能等他新訓結束,回台北自行重新找醫院再驗血確定仍是甲亢患者後,再開證
明送回成功嶺,再等待複檢通知?
再麻煩版上的大大解惑,若有失禮或錯誤的地方請不吝告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