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補充兵 家屬資格問題

作者: jason155023 (Dobule Q)   2014-09-08 20:21:26
板上各位大大晚安
因為舍妹領有中度殘障手冊 父母離婚 所以可以依第三條申請補充兵
但是最近被縣府打回票說就算父母離婚還是要列計具有扶養資格 所以資格不符
我想問這該怎麼辦阿 我已經五.六年沒看到我媽也沒看她有回家過 也沒有寄錢回來
根本人間蒸發 這樣縣府還是說要列計 除非有提出無扶養事實證明
那我應該要怎麼提出才好
我有看到可以到法院申請放棄扶養證明 但是我媽我根本找不到他 也不知道法院的流程
要跑多久 像問看看有大大跟我相同狀況的嗎? 感恩
作者: GodIronman (格林皮卡丘a鐵)   2014-09-08 20:27:00
夠慘嗚嗚,希望你能夠申請成功
作者: openbestbook (吃蘿蔔不吐蘿蔔皮)   2014-09-08 21:45:00
真不容易
作者: justyle (justyle)   2014-09-08 22:42:00
請村里長、村里幹事寫個家況調查證明你說的情況?
作者: bboy0720 (D3理財週報)   2014-09-08 22:57:00
監護?
作者: GodIronman (格林皮卡丘a鐵)   2014-09-08 23:22:00
請里長開證明役政署會採納嗎??
作者: spongeboyz (spongeboyz)   2014-09-09 01:00:00
覺得區公所的人真的很爛,情況都說明了還是說無法啥的,問什麼都答不出來,跟他們問協助實在很累
作者: n12131011 (A-BA-DO-DA)   2014-09-09 01:00:00
也太過份了吧!!原PO要撐下去!
作者: GIFT1988 (周ㄉㄟˊ)   2014-09-09 01:03:00
找議員啊 不是要選舉了
作者: c332008 (佐佐木小色郎)   2014-09-09 01:08:00
覺得可以找議員+1
作者: benny614017 (benny614017)   2014-09-09 09:27:00
我覺得區公所沒盡力幫你,加油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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