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消防專訓的心得
發現有2個地方無法理解
就是罰體能和罰寫明明就是違法的
內政部公布的替代役役男懲處種類如下:
一、罰站。
二、罰勤。
三、禁足。
四、申誡。
五、記過。
六、罰薪。
七、輔導教育。
其中罰站僅限軍事基礎訓練期間懲處
替代役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罰勤、禁足或申誡;必要時,得併
予懲處:
一、執行勤務懈怠、疏忽或延緩,情節輕微。
二、言行失檢,情節輕微。
三、執行勤務時,服裝儀容或配備不合規定。
四、處事不當,致生事故,情節輕微。
五、遺失識別證。
六、無故不參加各項訓練、競賽、測驗、表演或考核。
七、酗酒滋事,情節輕微。
八、不遵守指定住宿場所之規定,情節輕微。
九、擔任管理幹部,領導無方,致生不良後果,情節輕微。
十、違反團體紀律,情節輕微。
十一、惡意詆毀監督長官、管理幹部,情節輕微。
十二、對公物保管不善,情節輕微。
十三、對上級交辦事項,執行不力,情節輕微。
十四、不服從監督長官或管理幹部指揮,情節輕微。
十五、未經准假,擅離服勤、訓練或指定住宿場所,未達四小時。
十六、以虛偽之情事逃避服勤。
十七、其他相當於前十六款之不當行為
綜合以上來看你只要不服儀不整和太誇張違反團體紀律管理員就無法源處罰你
請問為何沒有人反映???
某專訓只有2天的役男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