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訓與校外會教官說法:
那我請管理人拿著碼表,你做事情的時候才計時,看什麼時候你滿八小時才下班。
在單位就是互相阿....囉哩囉嗦的一堆,其實就是要搓掉,而且反應有時帶來的
只有反效果。
如果真如教官這樣說,那大家都來按碼錶阿,不夠就檢舉,扣薪水阿~
公務人員泡茶聊天、準時下班,為什麼我們不能有所要求?
每次遇到這種說法,都想對方是不是當X當傻了...
實際上,下單位只能大家互相與管理人協調,畢竟是服役,在人情大過一切的台灣,
要爭取這些,除了要敢講,也要有%數去衡量,除非你祖宗十八代都姓....。
※ 引述《TalkToMe (跟我說一下啦)》之銘言:
: 我教育役
: 我平常都7點開始導護 做到12點
: 假設中午休息一小時 下午1點開始做
: 做到4點又要開始導護到5點(這樣就九小了)
: 一天多一小我覺得不用計較 因為上班常常也很閒
: 剛剛聽說以後會有課輔會更晚= = (多上一節課)
: 超出八小時大家真的會爭取補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