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關於退伍返鄉旅費.....

作者: IanLi (IanLi)   2014-09-19 14:03:49
主旨:函轉修正「國軍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規定」,並自103年7月
7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27日臺教學(六)字第1030126131號
書函辦理。
二、有關替代役役男因業務需要出差及夜間值勤支給出差旅費
及夜點費案,業經行政院主計處(現行政院主計總處)89
年11月23日台89處忠字第16139號函釋同意比照「國軍國
內出差旅費實施要點」(現更名為國軍國內出差旅費報支
規定)所定之國軍義務役士官兵有關規定辦理。
三、為提升行政效率及節約行政成本,有關退役還鄉旅費修正
部分,自103年9月1日實施。
附件
二十三、義務役官兵退伍還鄉旅費准於退伍前發給,退員戶籍地址距離單位所在地未達六
十公里者,報支二00元,六十公里以上者,報支六00元。
說明
一、本點新增。
二、現行規定第五點第八款移列本點定之,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有關義務役官兵退伍還鄉旅費,源於八十六年修頒規定時為簡化作業,爰改採定額方
式發放,考量其屬補助性質,為簡化作業並便利基層單位核算,仍援例以六十公里為區分
,採定額方式報支,惟不再區分階級,經參照交通部核定之一般公路客運路線費率及國道
高速公路票價等資料核算,六十公里以內者,改以二00元報支,六十公里以上者,改以
六00元報支。
八月底就有公文了,你可以去查電子公文打他臉啊
若不會查代表底你技能沒點滿  XD
作者: Auslayer (タヤシモ)   2014-09-19 16:33:00
役男查法規去打臉 有時候還不甩你 最快就是直接讓長官打他臉 鼻子摸著就拿一筆錢給你呃
作者: simrytma15 (阿笛)   2014-09-19 16:38:00
我們也有看到公文 管理單位把公文轉發出來 又不去做現在役政署要來釘了 根本是挖洞自己跳我們也一開始拿規定去問 他們的確不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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