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好
反正都選到國防役了
哥早就認命了
不過國防大學發了兩份資料要填寫
其中有些條約牽涉到陸海空軍刑法
是說雖然在下是守法的好公民
也絕對服從馬英九先生的一意孤行
但是替代役不是軍人應該不適用於陸海空軍刑法吧
我需要簽這份約嗎?
感謝大大
可否列出詳細內容??先看一下內容有沒有不合理的在判斷吧
是關於酒類 毒品的逞罰 他舉出1.陸海空軍刑法2.民法然後解釋一下條文 最後簽約時是說 若違反 願接受國家法令最嚴厲之制裁
還有很多保密協定拉之類的 也會提陸海空軍刑法好吧 只好認命了
作者:
mingshian (麥當當....鐺鐺鐺鐺~~~~)
2014-09-20 13:45:00我覺得是國防部要預防役男違法犯紀時可以說已經盡到告知義務,以免被罵毫無作為,至於會使用何種法令來起訴和宣判,就不關國防部的事了
作者:
evilture (ZealH Din)
2014-09-20 13:47:00是不是軍校生 常備 替代役 都寫同樣的資料阿
應該是你的行為有涉及相關機構都會被要求簽屬該類協議所以應該都有簽相同的資料
國防役進單位前一大堆陳年狗屁文書要填是正常的...他們根本不care法規過時/不適用/個資疑慮的問題,有任何疑慮也得不到解答...那些文件就是防被電,根本沒人懂
我之前好像只有在離營宣教的單子上簽名而已就不能酒駕 不能去聲色場所之類的...
作者: chwt (橘) 2014-09-21 04:00:00
我只有簽離營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