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們好,小弟142T即將於10/30入伍
約三個禮拜前腳踝扭傷,目前剛脫離拐杖能勉強行走
自己評估了一下,新訓時就算恢復到能正常行走,但跑步仍擔心風險太大
經爬文後得知3000公尺測驗能選擇替代方案,但是需要醫生證明
請問,這情況需要的醫生證明:
1. 公立、私立醫院開的證明有差?還是一定要軍醫院開的證明?
2. 一般診斷證明書即可?還是一定要兵役用診斷證明書?
3. 診斷證明書內容有需要特別註明什麼嗎?
問題有點蠢,但爬過文似乎都沒提到細節的部分,還是想謹慎點
怕開了證明到時又被說無效,煩請各位學長們解答,感謝!
替代方案我應該會選仰臥起坐,本來對跑步還算有自信,其實有點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