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常備役體位轉家因替代役

作者: Rick79316 (小瑞克)   2015-02-02 14:44:23
各位好
小弟預計今年6月畢業 2月底學校安排去中國實習
體位的話看了法令後確認是常備役體位無誤
目前發了體檢通知單,檢查時間是2月底
戶籍登記中有4人 父、母、姐跟我
家父患有肝癌一期+輕度身障(肢障)就業中
家母目前待業中
家姊就業中
想問一下,這種情況下,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可行嗎?
如果可行的話,學期開始前小弟就要先去系辦問看看是否能先發
畢業證書以利申請替代役,以免排不到替代役的名額,導致延後入伍時間
謝謝大家!!
作者: xyzgod999 (ç‘žæ–¯)   2015-02-02 15:41:00
問公所比較快唷…你爸爸是肝癌最多是急重症,除非還有其他證明文件
作者: lily2000chan (lily)   2015-02-02 16:40:00
直接問公所兵役課他會詳細說明需要的證明與資格規定
作者: ooke5525 (呦齁齁)   2015-02-02 16:52:00
如果有重大傷病卡應該沒問題
作者: jameszhuang (超~)   2015-02-04 09:33:00
有重大傷病卡會過,盡量在入伍前申請,不然會分發到原單位當家因,區公所比較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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