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好
想請問有關替代役申請的問題
已爬文,但小弟資質駑鈍尚有未解之處…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自己
戶籍地為離島金門
碩士生 預估今年7月底前畢業
有以下幾個問題提問,先謝謝各位了!
1.小弟極度想服替代役,有教師證,想申請專長役,
萬一沒中再申請一般替代役,這樣想法是ok的嗎?
2.專長替代役和一般替代役的申請時間是否相同?
可否兩個同時申請?或有優先順序?
3.小弟在大四畢業那年有抽中替代役過,
但後來選擇攻讀碩士班,應該還具備替代役資格吧!?
4.想申請家因替代役,想問審核的決定權是鄉鎮公所嗎?有沒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例如
該在何時申請或順序?
以上,再次謝謝各位撥冗替小弟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