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服役日剩不到 2個半月
雜事做習慣了
就豁達了許多
學校前年買的割草車 因為 車電池無法回沖 發動起來都要花上一段時間 相當不方便
割草機 也因為一些原因 無法自動往前走 都要用人力推動 有時一個草叢的窟窿 沒使對
力氣 也不小心讓手腕扭傷
還好 學校主任 對於修繕的事 很積極
馬上請五金行來載去修
By the way
有一次 財產檢察人員 看到我們學校的割草車 前輪疑是爆胎還是怎麼樣 就詢問我們還有
在使用這一台車嗎?(我印象中 前兩天我才和學弟使用過)
反正也拿去修這樣。
當然小弟我也希望五金行老闆能慢慢修 修到7月底我直接退伍這樣...(開玩笑)
好~ 這禮拜一就修完回來
我今天使用 推式割草車 結果。什麼?又不能自走?不是才剛修好?
不過我心想 學校 範圍那麼大 我直接開車割更快又省時,結果被告知 。不准使用開式割
草車。
我問老闆 why?
他回我說:除了 操場中間那塊大片草地之外 其餘都用手推式割,因為怕爆胎。
我實在按耐不住心中的怒氣:爆胎不是我們的問題呀~主任~
心想:
難道 平常開汽車爆胎 你就不開車了嗎?
這樣有合理嗎?有合理嗎?
難道又是校長 奇怪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