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役男大家好 我是家庭因素替代役
我再此版打關鍵字"開刀"和"因病停役"以及"車禍"爬文
但就是沒看到因車禍開刀停役後再復職,復職後又得停役開刀的文
我在今年年初服役期間發生車禍導致我右腿開放性以及粉碎性骨折
右腳裸碎裂插了兩支鋼釘 大腿也是插了一支鋼釘
因規定,病假只能請三個月
我再三月底的時候已經拿著醫生開的證明要去辦退役了
但是回到我的服役機關我的替代役管理人就說:
"你在家也沒事會怠惰,回來後起碼有人可以聊天也可以天天去頂樓曬太陽,
我們也不可能要你做事,如果回來後真的不行會痛再來辦也沒關係,
你再考慮考慮"
我的管理人出發點真的是好的是為我想的;我想想她說得也對
於是我從四月一號那天正式回役,但都是撐著拐杖;每天也是要父親載我上下班
但是從四月中開始我的膝蓋會開始痛;走路尤其痛
每次掛號復健的時候復健醫生都會蹲下搖我膝蓋。
他說奇怪怎麼復健這麼久了膝蓋前後搖晃的幅度還是一樣這麼大
我本來以為這可以靠復健慢慢改善,可是從我二月份復健開始這問題就存在了
一直到今天為止我的膝蓋已經完全使不上力了...
原本復健時還可以用腳舉復健器,但我發現現在舉會很抖很痛很累
直到我回診給我的主治醫生看他也才說"诶 真的耶,這需要去照核磁共振"
原來是韌帶斷掉了......拖了這樣久竟然都沒發現...
這不開刀真的也沒辦法了
我跟管理人說我能用之前那張退役證明辦退役嗎?
她說之前沒有人辦過要再查查
她也說你要開刀就請病假呀!
(怎麼和之前說得不一樣...)
但是我今天的問題不是光請病假,請病假還是要回服役單位
我是今年八月十七退役,但我現在真的痛得很不方便,想先辦退役休息
請問各位我現在還是可以依原本那張證明辦退役;
還是我得再請醫生另外開十字韌帶開刀證明辦退役呢?
謝謝你們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