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弟在彰化某保育院服役,前天晚上在下班"備勤時間"時
接到機構電話,要我們出去幫忙搬院生的床
(機構屬性關係,有時會需要我們在備勤時間出去協助勤務)
然後在過程中不慎被掉落的床板砸傷我的腳趾
導致左腳趾大拇指指甲幾乎脫落,甲床受傷
送往某基督教醫院急診後剪除指甲包紮
經診斷要完全康復最少一個月
在這樣的情況下詢問機構院方人員關於醫療費用的問題
院方的答覆是"沒有到傷殘等級",因此醫療費用要我全額自行吸收
P.S.院方對於這些問題每次都丟給人資要他們去問縣政府
"但我上役政署網站查詢,因公受傷是可以申請補助的"
想請問板上各位,在備勤時間支援機構勤務而受傷的後續醫療費用
包含掛號費、部分負擔、診察費等等,是否有哪些補助是可以申請的?
作者: xtwkurenai (叉台灣) 2015-05-22 13:22:00
打電話問役政署?
替代役本身就有補助了,看病只要附掛號費除了自費全免,還有你的傷不到請領標準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5-05-22 13:32:00因公受傷有補助是要達到一定標準有的好嗎.......
謝謝樓上回答,大概瞭解了,主要是釐清一些事情四樓其實結尾不用講這樣...我不是缺錢才來問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5-05-22 14:32:00你從哪裡覺得我是指你缺錢= = 我確實聽過因公受傷但是不到規定的標準所以沒有辦法領到所謂傷殘撫卹金的 至於其他補助就是如其他樓說的只讓你看病出掛號費而已
記得另外出錢印醫師證明 請假好用 只是不知道單位會給你返家休養或者是宿舍備勤就是了
作者:
kira1116 (kira1116)
2015-05-22 14:45:00如果一個月應該會給返家 前一陣子版上有人問過病假該在哪備勤 當時似乎有人說是看時間長短跟管理人
像一個月的這種通常不會直接給一個月 會拆開給至於備勤或返家真的就是看你跟管理人的交情了
作者: niufamily4 (來吃草吧) 2015-05-22 21:57:00
似乎可以請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