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現在正在念碩二
本來預計今年六月畢業
現在發現有點趕
想延畢一學期將論文完善
但不想放棄已申請到的專長替代役資格
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有解?
申請到僑委會外交服務役 至菲律賓
預計2016四月初入營
依簡章規定必須於今年2015 12/31之前消滅緩徵
區公所表示若延畢至2016一月 會因為在學緩徵被取消資格 (雖然完全趕得上入營時間)
想請問延畢可以不申請緩徵嗎?
這樣會收到兵單嗎?
另外,
因為是用碩士學位抽籤,所以四月入營前要拿到畢業證書
我也在向學校尋求在下學期中間畢業的可能性
這樣還有其他可能的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