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市退伍役男可以領一筆『返鄉旅費』
雖然我家鄉離處所蠻近的,只能領最低的X00元,X<5
不過該領的還是要領,畢竟都有來公文請服勤處所發錢(不發算行政疏失?)
我的管理人不太知道該筆錢到底是教育局還是處所要支出
所以就一直壓到了我退伍
我退伍當天再把公文翻出來釐清一下『這筆旅費該由服勤處所發』
我也表示我有領到就好,不必以急件處理,學校也有我的郵局資料
我退伍過幾天再拿到也沒關係
也順便幫管理人『複習』一下請款的流程
退伍隔天用line提醒了一下管理人這筆旅費
(還有一些跨處室尚未結案的業務需要回到自己的處室,不能再讓替代役處理
因為接下來沒有替代役了)
管理人請購流程表示開始跑了
過了一個月,覺得早該收到了吧?(我很清楚流程,知道不會那麼慢)但是還沒有拿到
所以再提醒一下管理人
『處理中...』
再過了一個月還是沒有(2個月……10萬塊以下的採購都早就結案了)
只好再提醒管理人一次
並表示如果學校有困難,我可以遠端請學弟幫忙
順便p.s.一下該位學弟在軍訓室服役
就馬上收到了:)
提醒各位學弟,不要默默地讓自己的權益被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