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去年體檢散瞳後度數為975(散光/2+近視),因此被分到常備役體位,抽到陸
軍,但去年因故緩徵一年。
因申請替代役日期將近,上星期自行自衛服部臺北醫院驗光, 散瞳後度數升為1087.5(散
光/2+近視),應該是替代役體位,今年理想在8月初服兵役,目前有幾點考慮:
1.申請複檢:
a. 運氣好可達免役體位,但還要再複檢,感覺有難度。
b. 仍為替代役體位,服一年體位替代役,役期稍減短。
c. 打回原型,服常備役一年。
選擇1必須等複檢結束才能確定之後體位,深怕入伍時間因此影響延期。
2.申請替代役:
a.一般替代役
b.專長替代役
選擇2今年名額增加,本身又有專業執照,上替代役機率變高,若抽中則服一年替代役,
但本身想於八月入伍,替代役時間難以確定。
3.常備役:
不申請任何替代役及複檢,等待陸軍常備役。
a.新訓時申請驗退(停役標準1100度,替代役標準1000度) : 結果可能服替代役一年,可
能驗退成功。
b.下部隊時申請因病停役(停役標準為1000度)
選擇3只有一次機會,也擔心進去時遭長官刁難,充滿不確定性。
因為申請替代役時間將至,爬了很多文,但畢竟沒有經驗,想請問有相關經驗的前輩們,
目前狀況選擇哪個比較好呢?感謝前輩們提攜了。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